孕妇不宜接触有毒物
网络
2009-06-03 21:54:55
孕期接触汞、铝、苯、砷、一氧化碳、有机磷、有机氯等有毒物质,可以引起精子、卵子染色体畸变,致使胎儿畸形。
放射线能够穿透人体,使组织细胞和体液发生物理与化学变化,引起不同程度的损伤。胚胎或胎儿对X线及各种射线敏感性更高,根据照射量和照射期的不同,分别会出现致死、致畸、严重智力低下、致癌等各种严重的后果。
农药是一种毒性很强的化学药品。对胎儿有很强的致畸作用。妊娠期若不断接触农药等刺激性化学药品,可影响胎儿的中枢神经系统发育及性腺的分化,造成胎儿生长发育迟缓及出生后可能发生器官功能障碍,生活能力低下,不易喂养且易患病。
难闻的汽油味会使孕妇感到头晕、恶心、呕吐、烦躁,不仅会影响食欲而且会严重的影响孕妇的精神状态。在交通运输行业应用的汽油中还加入了一量的四乙基铅,汽油燃烧时释放铅随废气排入大气中,孕期接触微量铅,即可造成胎儿生长发育明显抑制,神经系统也同样受累,出生的婴儿体重明显减轻,智力远较未接触铅的母亲所生婴儿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