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准知的产前检查知识
产前检查开始时间
为了保护孕妇和胎儿的健康,便于医师及早了解孕妇的全面情况和发现潜在的不利于妊娠和分娩的各种因素,受孕后最迟不要超过3个月就应该到医院做第一次产前检查。
检查时医师要详细询问孕妇以往月经周期和全面健康情况,有否不正常的分娩史?这次怀孕的头2个月内有否患过病毒性流感或出过风疹?是否近亲结婚?双方直系亲属中有否患有遗传病、高血压病或糖尿病的人?有没有生过畸形儿?有没有对某种药物过敏史等等。调查了解这些情况是十分必要的,因为这些情况对孕妇和胎儿健康都可能发生影响。早孕期的健康检查能做到无病早防,有病早治。
如果有一般性的疾病,如轻度贫血,服药和加强营养后即可得到早期治愈。如果心、肺、肝、肾等重要脏器有较严重的不适于妊娠的疾病,可以及早采取人工流产方法终止妊娠,以免使孕妇发生难以挽回的健康上的损失,或威胁母子生命。
孕初期检查有必要
孕期的头3个月称为孕初期,这个阶段孕妇的身心变化很大,诊断、处理是是否正确,对宝宝的生长发育和孕妇能否顺利度过妊娠和分娩起着关键的作用。近年来,随着围产医学的发展,孕早期检查的重要性逐渐被人们重视。
孕早期检查一般要在停经40天左右进行第一次检查。医生要询问病史,进行妇科检查,确定妊娠。必要时还要通过产前咨询和遗传咨询,判断孕妇能否继续怀孕。孕早期检查能够确定子宫大小与停经时间是否相符,从而了解到胚胎的发育情况,并且可以发现生殖器官的异常及妇科疾病等。
孕早期检查的另一个内容是做血液、尿及肝功能等化验检查,以便早日发现影响妊娠的各种疾病。
确诊怀孕后,自怀孕3个月起应每月检查1次,直至怀孕6个月。检查内容包括测血压、量体重及子宫底高度,听胎心,必要时复查血、尿、白带等。
如果经检查,确信怀孕会给孕妇带来生命危险,或发现宝宝有较严重的先天性畸形,应该及早终止妊娠。
产前检查的时间表
女性怀孕后,都应进行详细而系统的产前检查。通过全面的健康检查,可以纠正孕妇身体的某些缺陷,如果发现孕妇有疾患不宜继续妊娠,或者发现胎儿有明显遗传性疾病的,可以及早终止妊娠。通过定期检查,可以了解胎儿发育和母体变化的情况,如有异常,及早治疗。通过全面系统的观察,可以决定分娩时的处理方案,保证分娩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