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女轻男的小山村
30年来,“上门女婿胜亲生,女儿也是传后人”已渐渐成为这个村子200多户村民的共识,随之而来的是小山村里婚育观念的悄然改变……
这里是宁化县城郊乡下巫坊村。
“不生了,生那么多干嘛?”
“养儿防老啊!”
“生儿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你不知道我们村里的黄老伯,只生了一个女儿,生活照样有滋有味!那个上门女婿啊,啧!比亲儿子还亲!”
9月24日,在宁化县城郊乡下巫坊村,面对记者关于再生一胎的话题,“独女户”邓国洪把头摇得像拨浪鼓。
“孩子外出打工去了,现在的日子是越过越有滋味了。”瞧,上门女婿江添发(右一)与岳母(中)及妻子笑得多开心。
黄有明指着在集市上刚买的房子说:“我家的上门女婿也是村里发家致富的带头人,这不,年底前我们全家就要住进这幢楼啦!”
1因循守旧昔日大族渐趋没落
下巫坊村距离宁化城关15公里,全村现有村民270户、1164人口。过去,这里是宁化县城郊东片10多个村庄的商贸中心,至今仍然保留着5天一圩的传统,邻县清流县暖水塘等地的村民经常到这里赶圩。
李畲曾经是下巫坊村最大的自然村,黄氏是这个自然村的大族。清朝咸丰年间,李畲黄姓达到160多户700多人。到1989年重修族谱时,李畲黄姓仅80多户300多人。
“导致李畲黄姓逐渐走向没落的原因,除了战乱,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族规太过苛刻,许多人不愿意到下巫坊村当上门女婿。”现年71岁的黄有明老人深有感触地说。
当时的族谱这样规定:凡入赘的男子,其父(母)必须到女方家写继帖,以示愿意将儿子过继;男方缴纳一定的入祠红包后,方可以女方家的姓名上族谱;婚后的第一个子女随女方姓,第二个随男方姓,以此类推;清时扫墓时,“上门”女婿不能挑祭果。分祭果时,本族人每人可分4个,上门女婿只能分2个;每年清明扫墓时,“上门”女婿出的红丁钱必须是本族人的2倍;无论文化水平如何,“上门”女婿不能主持宗族祭祀仪式;不管婚后是否多子,“上门”女婿不能牵新娘(当地的一种习俗,娶亲时,一般请村里多子多福的人牵着新娘进门,预示将来人丁、家业兴旺)。
苛刻并带有明显歧视性的“上门”条件,令人望而却步。解放后至1989年重修族谱的40年间,下巫坊村仅有4个上门女婿,其中2个还是上山下乡的知青。
2降低“门槛”招婿养老渐成时尚
1982年,国家确立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随着政策的普及、落实,李畲黄姓宗族有些坐不住了:如果不主动降低“门槛”,让女婿“上门”,生了两个女孩的人家怎么办?固守族规只会导致村里的鳏寡老人和五保户越来越多,村庄将逐渐走向没落!
1989年6月,李畲黄姓宗族决定重修族谱。
在村里几个德高望重的老人和时任下巫坊村支部书记陈尚松的支持下,黄氏族谱修订工作进展顺利,族谱中对于“上门”女婿的所有歧视性规定被全部废除,取而代之的是“上门”女婿享有“同等国民待遇”:免费入祠;清明时上交的红丁钱一样;分田分地时的标准一样;扫墓、分祭果时的待遇一样;只要有文化,可以主持宗族祭祀仪式;只要有人请,可以牵新娘……
随后,同村陈氏、邓氏族谱参照黄氏族谱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