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患者不应该怀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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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18 19:28:13
乳腺癌是严重威胁广大妇女身心健康的常见病,多发病,在我国,其发病率居妇女癌症的第二位。
乳腺癌患者为防止癌症复发,十分关注如何巩固疗效,次调理与体格锻炼,然而切忌受孕这一点往往被忽视。
医学家发现,孕妇,哺乳期妇女一旦患乳腺癌,病变扩散转移早,病情进展快,治疗效果差,临床中不乏遇到有些经积极抗癌治疗,癌肿已获满意控制的病人,由于怀孕而铸成大错,导致癌细胞"卷土重来"。有的在癌肿尚未得到控制的治疗阶段就身怀六甲,由于孕期雌激素水平骤升,引起残存癌细胞"死灰复燃",迅速生长繁殖,并通过多方渠道扩大地盘,重新建立析的"落脚点"。
人体正常细胞与异常的癌细胞内,含有一种能与激素相结合的物质,称之为激素受体。激素好比钥匙,受体是其相应的锁孔,"钥匙插进锁孔才能开锁",激素需要与受体结合才能起作用,对于健康人,它能发挥正常的生理功能,对于已具备生癌条件者,能促进癌变进程;对于癌症患者,会"纵容"癌的进展,乳腺癌细胞有雌激素受体阳性和阴性之别,阳性者为雌激素依赖性乳腺癌,此类病人受孕后,由于雌激素水平升高的刺激,极易导致病情急转直下而不可收拾。
鉴于此,提醒育龄妇女,即使年逾为惑(40岁),只要尚未绝经,均需坚持避孕。方法以选用避孕工具或绝育手术为宜,切忌服用,皮下包埋或肌肉注射激素类避孕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