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应正确选择与合理用药(2)
7.吗啡类药物早期妊娠时应用吗啡类药物,特别是可待因,婴儿唇裂、腭裂的发生率比对照组明显增高。若在娩出前6小时内注射吗啡,给药后2分钟可在胎体测出,作用可维持4~6小时,新生儿娩出后,会有明显的呼吸中枢抑制作用,因此若估计在6小时内娩出者,应忌用吗啡。
8.抗甲状腺药硫脲类药物常用于治疗甲状腺功能亢进,若在孕期服用,可引起胎儿代偿性甲状腺肿大、智力发育及骨生长迟缓。无机碘化合物长期用于治疗甲亢时,可引起胎儿甲状腺肿和呆小病。孕早期应用放射性碘可能引起胎儿先天畸形,若在妊娠10周后应用,则胎儿甲状腺肿可积蓄碘,使组织受放射破坏而产生永久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症,因此,孕期应禁止应用。
9.治疗糖尿病药胰岛素是治疗妊娠合并糖尿病最安全的药物,其他几种口服磺脲类药物,如甲糖宁、氯磺丙脲以及双胍类降糖药如降糖灵等,均有产生死胎和畸胎的危险。
10.利尿药速尿是孕期应用较安全的利尿药。噻嗪类利尿药可能产生新生儿血小板减少症,原因可能是药物抑制胎儿骨髓生成血小板,也可能是母体血循环中的抗血小板抗体通过胎盘影响胎儿所致。
11.抗癌药抗癌药可能有致畸作用,目前仅叶酸拮抗剂最为肯定,孕早期应用此类药物,多数胎儿宫内死亡而流产,能存活者亦会有多种严重畸形。需衡量利弊,必要时仍需用药,则最好能避孕或避免早期怀孕时应用及联合用药。
12.烟、酒过量吸烟可使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吸烟孕妇的早产率、死胎率及新生儿死亡率均较不吸烟孕妇为高,并与吸烟量有明显关系。吸烟时摄入一氧化碳可能是吸烟孕妇娩出低体重儿的部分原因,血红蛋白与一氧化碳结合形成的碳氧血红蛋白量,在吸烟者较不吸烟者高得多。尼古丁对子宫胎盘血流量也有一定影响,孕妇在吸烟期间,胎盘绒毛间隙血流量可下降22%,并持续10~15分钟,可能与尼古丁促使肾上腺皮质释放肾上腺素有关。
嗜酒妇女生育力减退,若妊娠,则胎死宫内较对照组高,且可引起胎儿宫内发育迟缓或酗酒胎儿综合征,主要表现为胎儿在宫内及出生后发育迟缓、小头畸形、睑间隙狭小,有内眦赘皮、上颌骨发育不全、下颌小、腭裂、关节畸形、掌纹异常、心血管畸形及生殖器畸形等。
二、通过羊膜腔内注射进入胎儿的药物
胎儿浸泡在羊水中并不断吞咽羊水,因此羊膜腔内注药亦为胎儿给药的方式之一。有报道为预防早产儿呼吸窘迫综合征,可在分娩前24~48小时,单次羊膜腔内注入地塞米松10mg即可,认为此种给药方式药量小,收效快,不抑制母体免疫系统,且能采取羊水作胎儿成熟度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