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之惟我独尊
“尊”顾名思义就是人格、尊严、自尊的意思,自尊心就是孩子为自己感到骄傲。一位美国的心理学家巴巴拉·伯衣博士说:“要想具有较强的自尊心,孩子必须感到自己既能讨人喜欢,又有足够的能力。他必须深信自己的价值,能够应付自己和周围的问题。”自尊心影响孩子的现在和将来,决定孩子的创造力、进取心及他人的关系等。
幼儿园的生活当中,不凡看到教师教育并批评幼儿。最近,我看了一本<幼儿园生活制度化>一本书,书中阐述了有关幼儿在园一日生活中的情景。其中,就有教师为了维护幼儿园制度,而在教导幼儿。这种教导其中包括教育、劝导、批评、惩罚等行为。行为也包含意义行为与形式行为等。因此,根据书中与自己在与幼儿的一日生活,我发现几点如何正确对待幼儿的自尊心。
1、坚持正确的教育引导方向
同任何事物一样,自尊心要有“度”,如果超越了界限,一旦在儿童心目中形成了不管是谁,不论是与非。那就谈不上自尊心的问题了,这样对幼儿的成长十分有害的。
2、精心保护自尊心的火种
作为教育者要真诚地爱护和关心每个儿童,尊重他们的喜好、特长,尽量满足他们的合理愿望。在日常生活中,向幼儿阐述有关道德行为的是非、善恶。对好的和坏的行为给予肯定,并给予具体指导。从而形成幼儿的荣誉感、自豪感和自信心。
3、惩罚时也要注意尊重孩子
当幼儿做错事时,不能够板着面孔严词指责,而要从正面示例,正确引导。批评时,要讲究方式、方法。让幼儿感到老师是在关心自己、爱护自己。
4、与其他品德教育行为相结合
与培养诚实、正直、谦虚、宽厚、勇敢、开朗、有能力、责任感、爱集体等品德协同起来。
俗话说:“独木不成林”,作为教师要让孩子明白,人的自尊心的实现,是同是非、趋善、嫉恶、求美、弃丑、格守有度,只有“度”掌握好,每个幼儿的自尊心需要才能如愿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