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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期孩子告状行为的产生及措施(2)

来自网络 2009-06-30 22: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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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宽容的态度

  身教重于言教,教师要从生活中让孩子体会到宽容的乐趣。要关于发现别人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而不是处处处心积虑的别人的茬。

  2、自信而不自我。

  太喜欢告状,一方面是孩子不自信的表现;另一方面,也是孩子太过于自我的表现。父母要在平时生活中就让孩子处理好自信和自我的关系。

  一个从小就具有领袖气质、充满自信的孩子肯定不会有事没事地把“老师,某某又怎么啦”挂在嘴边。同时,父母也要教会孩子不能太自我。否则,凡事以自我为中心,只要不利于自己的事情就是坏的,就值得告状。幼儿期的孩子爱告状的的确不少。但他们的告状没有什么恶意,目的只是想看看大人对那些不守规则的人事如何处理。大人最好不要随便表态,要搞清楚孩子告状的目的原因,区别对待。

  其次,教师应了解幼儿告状的动机和目的,区别对待。

  1、教师在处理幼儿因纠纷而产生的告状行为时,必须先了解纠纷的原因,经过调解加以解决,而对那些持强凌弱的幼儿加以批评,对被欺负者给以安慰和保护。

  2、求助类的告状。如“某某抢我的玩具了”,“某某不和我玩了”。对于这类问题大人不要插手,可启发孩子自己去和小朋友协商,想办法解决问题。

  3、“检举揭发”类告状。如“某某又在打人了”。这种行为不宜鼓励,更不能当着“告状”孩子的面批评另一个孩子。可以这样对告状的孩子讲:你知道他打人不对,这很好,那么你看有什么办法帮助他呢?

  4、为自己辩解的告状。如“黑板上的字是某某叫我擦的”,“是某某叫我在书上画的”,这时老师就要分清责任,该惩罚的绝不姑息。同时要让本以为告了别人的状自己就没事没的孩子认识到:把责任推给别人是不对的。

  5、挑剔性的告状。如“妈妈你不让我看电视看得太晚,可爸爸昨晚看球赛你怎么不管啊?”这时候大众不要马上去责罚“被告”,哪怕对方的确不对,要让孩子知道:责罚别人与他无关,让他学会专注自己的事,而不去挑剔别人的错。

  最后,教师还可以在日常生活中组织各种形式的活动,培养幼儿独立处事的能力和良好的品质,减少幼儿的告状行为。

  1、可组织幼儿观察影视动画、听故事等,有目的地引导幼儿评价其中人物的行为,从而丰富幼儿是非的感性经验,提高他们的辨别能力,进而减少幼儿的不良行为。

  2、可组织幼儿通过谈话、讨论等形式,讲一些幼儿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问题,让幼儿来想办法解决,从而提高幼儿独立处理能力和判断是非的能力,进而减少幼儿告状行为。同时还要交给幼儿一些解决矛盾、处理问题的策略,如学会使用礼貌用语,学会谦让,共同协商等。

  总之,幼儿的告状看来事小,其实跟幼儿的心理发展关系很大,作为幼儿启蒙者的我们,在对待幼儿的告状行为时,切莫等闲视之。事实上,只要我们教育引导得当,它还能帮助我们提高教育效果,因此我们可以根据孩子的活动情况和心理需要,选择合适的教育内容和教育方法,从而使我们的教育有的放矢,成效显着。相信通过教师和家长的共同的努力,孩子会得到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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