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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告状行为的产生与处理

来自网络 2009-07-01 22: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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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知道,在幼儿时期,孩子的认识水平低,生活经验缺乏,各种心理过程,特别是认知处理过程处于初步发展阶段,他们的思维能力,独立性等还很差,依赖性较强。因而,他们对周围所发生的事不能进行完整的、全面的评价,也不能应付和处理发生在他们身上或周围的问题。而成人特别是幼儿教师是他们心中的权威,幼儿一旦出现问题或遭到挫折,他们的告状行为便会频繁出现。据一些调查资料显示:幼儿园中每天约有60%的幼儿向老师告状,有的每人每天告状次数达5次之多,令老师们应接不暇,又忙又累。

  孩子的“告状”看起来事小,但处理不当,会影响幼儿之间、幼儿与教师之间的关系,并会对幼儿的性格和品质的形成产生影响,因此,正确认识和处理幼儿告状行为,在幼儿园中显得十分重要,老师不可等闲视之,应引起重视。

  根据工作经验,我认为孩子告状的原因主要有几下几个方面:

  第一、由于幼儿期幼儿对周围人和事物的评价多依赖于成人的态度。

  在幼儿园,则以幼儿的中心人物—教师的态度,对自己或他人的行为作出评价,因此会出现幼儿对一些不符合教师要求的行为,或对某一行为要求得到老师的评价和裁决而向老师告状。例如,有些幼儿遇到有幼儿欺负别人时,他们就会产生正义感和同情心,会批评、制止这些不良行为,并向老师检举:“老师,某某打人。”

  第二、幼儿爱告状受老师评价标准影响。

  传统的儿童观和教育观在一定程度上还左右着许多幼儿老师,她们仍然认为温顺、听话、规规矩矩的孩子才是好孩子;而那些好说好动、好奇心强、有自我主见的孩子则常受着老师的限制,甚至训斥、责骂,使他们不敢“越雷池”一步。于是,稍有“越轨”行为的幼儿应即成为被告状的对象。例如:“老师,某某又说话了”等等。这种教育带来的后果必然是在教育管得死、包得多,把幼儿塑造成一批老师喜欢的“乖孩子”,不利于幼儿独立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

  第三、幼儿为了让人关注、受人承认而产生的告状行为。

  有些幼儿为了满足自己的表现欲,经常会说:“老师,某某吃饭时说话,而我没有说。”“老师,某某上课说话,我没讲。”这些孩子为了让老师注意自己,“我”吃饭时没说话,“我”坐得好,希望受到表扬或奖励。也有的孩子出于嫉妒对伙伴的“恨”,而向成人告发,但这种带有告发性质的告状必经是少数,因为幼儿喜怒哀乐是随情境转移的,

  小伙伴之间的矛盾、嫉妒都只是暂时现象。

  第四、幼儿爱告状还原于一些家长的教育观念没有摆正。

  现在的家长往往重视孩子智力的开发,而忽略了幼儿合作、关心他人、相互友爱等品德的培养。由于幼儿是家中的“小霸王”,养成了部分幼儿依赖性强、以我为中心、任性、不谦让等不良行为习惯,缺乏必要的集体生活能力,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差,这就导致了幼儿园中幼儿出现一些行为问题。如:“老师,某某又打人了。”

  第五、一些客观或人为因素增加了幼儿间的摩擦,引起幼儿告状。

  由于幼儿园场地不够宽畅,玩具少,孩子又多,发生矛盾的次数就多,也就增加了告状的次数。另外,幼儿好模仿动画片中打斗的场面,如《奥特曼》等对幼儿的影响较大,使幼儿攻击性行为增加,或以电视为内容进行游戏,追逐打闹,引起告状。

  从幼儿告状发生的成因分析看,告状不完全是件坏事,它也是积极的表现,反映了幼儿对行为规则的认识、掌握,幼儿道德判断,道德评价能力的发展。老师是幼儿的启蒙者,必须慎之又慎对待告状行为。往往有些老师只是轻描淡写一句“老师知道了。”或者甚至不管,这可能会导致一些有危害的事得不到极时的解决,更会混淆孩子的是非观,挫伤孩子的正义感。但如果你一味“支持”、“鼓励”孩子的告状,孩子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得不到发展,更严重的会使某些孩子形成时时窥探他人秘密的习惯,导致孩子日后在人格上、心理上的畸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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