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实践反思(2)
二、幼儿园教育实践中存在两类游戏
(一)游戏和游戏化
幼儿园实际上存在着两类活动(我们暂且不称为游戏),一类是幼儿按自己的需要充分表现自我的自由活动,一类是教师根据教育的需要组织的教学活动,这是无可争议的事实。问题是如何用游戏的意义对两类活动进行界定,这关系到如何实现游戏与教育的结合。我们认为,以活动的本体特征来区分两类活动有极大的现实意义。
幼儿按自己的需要自发开展的游戏,其活动的本体是游戏,其中有潜在的、可能的教育因素,我们可以称之为本体性游戏。它以游戏本身为目的,无游戏之外的目的,是一种幼儿用自己已有的经验进行表现的活动,也是幼儿以已有知识为基础的力所能及的探索和创造。这种活动是重过程轻结果的,是一种非功利的活动,因此没有来自外部的压力。
教师根据教学的目标组织的游戏,其活动的本体是教育活动,其中有游戏的体验,有游戏般的乐趣,这种本体并非游戏,但却体现了游戏特征的教育活动,我们可以称之为手段性游戏。它是以游戏为手段,服务于特定的教育目的和任务,客观上具有一定的功利性。这种活动的进程有事先设计好的程序,有对手段与目的、过程与结果的考虑,只是幼儿年龄小,不能过早承受压力和紧张,所以必须淡化实现目标的功利意识,不要求过于注重结果,更不要求追求统一的结果,以求一种寓教于乐的境界。
对本体性游戏和手段性游戏的本体特征分别作出界定,我们便不难区分幼儿在幼儿园里的活动哪些是本体性游戏,哪些是手段性游戏。因为任何一种活动都可以成为游戏,也可以成为教学,关键是看活动符合哪一种本体特征。
手段性游戏从本质上说,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游戏,只是教育教学的游戏化。我们之所以要用游戏来涵盖两类活动,目的是强调游戏对年幼儿童教育的特殊意义,避免过于严肃的教学;我们之所以要明确区分两类活动的本体特征,是为了避免教师对本体游戏过多的限制和干预。可见,这两类活动严格地说一是游戏,一是教学游戏化。
(二)“教学游戏化”的境界
当我们在认同“寓教于乐”这一教育原则时,我们依据的是游戏和教育的内在联系;但当我们在执行“寓教于乐”这一教育原则时,往往又有很大的偏差,人们对探索、学习、游戏、教学之间的关系争论不休。这是因为同一活动由于活动主体的体验不同,其概念的内涵会有两面性和交叉性之故。学习就是游戏,还是学习可以转化为游戏?教学在什么条件下达到了游戏化的境界?
探索有自发探索和诱导探索,学习有发现式学习和接受式学习,游戏有作为本体性游戏和作为手段性游戏,教学有启发式教学和灌输式教学,这些概念的交叉关系
根据不同的内涵,游戏和教学有相通之处也有不通之处。从教师来说,灌输式教学与游戏不通;从幼儿来说,接受式学习与游戏不通。我们的目的,是在教育的情景下谋求游戏与教学的相通。这一相通就是教学的游戏化,即教师利用启发式的教学手段,有目的地诱导幼儿进行探索活动,从而让幼儿自己发现知识。这一过程的组织形式,对幼儿来说可以是游戏的,也可以是游戏般体验的。在实践中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游戏和教学的结合,一是游戏和教学的转化。
游戏和教学的结合是指在同一个目标引导下的幼儿自主的游戏活动和教师指导下的教学活动的相继关系。游戏可以是教学的先导活动。孩子在游戏中获得相关经验以后,教学将成为在这些具体经验基础上的理性升华,抽象出一般的道理。经验越丰富,教学情景中的学习就越具有豁然开朗的效果。游戏也可以是教学的后继活动,教学过程中获得的新知和技能在游戏过程中进行多种尝试和灵活运用,以获得充分的发展。
游戏和教学的转化是指教师在教育目标控制下对幼儿的施教过程,转变为教师指导下的幼儿主动学习的过程,使幼儿在学习中体验到游戏的乐趣。这一转化的关键在于变外在要求为内在需要,变压力为兴趣,从而变被动为主动。幼儿在活动中游戏体验的强弱,取决于教师的控制程度和幼儿在活动中所获得的自由程度;教师控制越多,幼儿的自由度越低,教学的游戏体验就越弱。
三、“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
幼儿的自发自主游戏(本体性游戏),教师组织的教学游戏(手段性游戏),两者构成了幼儿园的基本活动。
为了使游戏真正成为幼儿园的基本活动,就必须重视这两类活动对幼儿发展的不同价值,保证这两类活动在幼儿园的开展。幼儿自发自主的活动是本体意义上的游戏,是幼儿最喜欢的活动。这里虽没有发展的特定指向,但它却凝聚着发展的全部趋势。经常参加这类活动,有助于幼儿的心理健康和个性的和谐的发展。因此,幼儿园必须给予幼儿以充分开展这类游戏的机会。
教师为实现特定的教育目标而组织的活动,能让幼儿学到我们要求他学习的知识和技能,有助于促进幼儿按一定方向发展。但为了有效地促进发展,为了避免压力给幼儿造成的心理损害,幼儿园以游戏的方式组织教学活动,或者让幼儿在活动中得到游戏般的体验极其重要。
这两类活动的时间和频率在幼儿园的比例受制于以下两个因素:
首先是年龄的问题。年龄越小,就越多地以自发自主游戏的方式体验直接经验;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渐过渡到以实现明确的教学目的为主的学习活动,以至从以游戏为主的学前期进入以学习为主的学龄期。
其次是活动内部结构问题。随着年龄的增长,幼儿从纯粹的游戏逐步过渡到纯粹的学习。同样是教学游戏,幼儿在不同的教师、不同的组织方式以及不同的组织结构中,对游戏的体验是不同的。由于教师对活动过程的控制程度不同,以及幼儿在活动过程中所被允许的自由程度和所获得的游戏体验的强弱不同,所以活动过程从开放的到封闭的、从低结构的到高结构的。
直接控制方式,表现为直接、明确地传递教育意图的活动。在这种控制方式中,教师的主体地位处于显性状态,教师是活动的领导者、组织者、调控者,控制着整个活动的走向和进程,引导幼儿向着教师既定的目标发展。这是一种偏向封闭的高结构的活动,幼儿较多地是以接受学习的方式内化教育影响的。
间接控制方式,表现为教师通过适当的中介迂回地传递教育意图的活动。这种教育意图是被教师隐藏在教育环境中的。在这种控制方式中,教师的主体地位化为隐性状态,教师仅仅是幼儿活动的观察者、活动的伙伴和环境的创设者,只是间接地调控活动过程,诱导着幼儿向教师希望的方向发展。而幼儿则有更多的机会自我决定、自由选择。这是一种偏向于开放的低结构的活动,幼儿更多地是以发现学习的方式来内化教育影响的。
由于幼儿心理发展水平和认知特点的限制,在幼儿园教育中完全采用直接控制的方式,对教育的效果有很大的局限性。因此,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观点,就是将活动的组织结构从上图的第一象限偏向第三象限,而且年龄越小,越偏向于第三象限的下端。如果教师不能很好地把握教学游戏的这种关系,那就不能使幼儿体验到学习的乐趣,教学游戏的意义也就失去了。
因此,为了使幼儿能在教学中更多地体验到游戏的乐趣,活动的组织结构应是偏向开放的低结构,并应体现游戏的如下特征:目标对幼儿是隐蔽的(教师的心中是清楚的),教师的要求尽可能转化为幼儿的需要(内容是幼儿感兴趣并是力所能及的),尽可能发挥幼儿的主动性(诱导幼儿自己去发现知识),不急功近利和过于追求结果(应重在过程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