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培养幼儿的分享行为
桐乡市实验幼儿园 张茹娟
幼儿园里常常能目睹这样的情景:两个孩子为了同一件玩具发生争吵甚至打斗;或有的孩子宁愿自己拿着玩具不玩,也不愿把它让与别人玩。幼儿的这些行为是自我中心化的外在表现。目前,幼儿园的孩子绝大多数是独生子女,是家庭中众多成人关怀、照顾的唯一对象,从而养成了它们乐意接受别人的东西,却不愿将自己的东西让与别人的行为。作为幼儿教师,应积极利用幼儿园的集体环境和教育情景来帮助他们学会“与人分享”,消退自我中心心态,促进孩子社会性发展。笔者想就此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抓住契机,激发分享意愿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会遇到这样的情景:玩玩具,发现少了几样;看看书,发现少了几本;遇到这种时候,孩子们是如何解决的呢?相信在没有教育前提下大多数幼儿会为了能占有玩具或图书而沾沾自喜;更多的幼儿只会用目光或语言求助于教师的协调。少有幼儿会与同伴协商:“我们一起玩(看)吧!”。由于教师是幼儿模仿的重要对象,在幼儿心目中有着很高的威信,因此教师通过自己的言行,潜移默化地影响孩子,是为最好的教育方法。这时老师不妨以一个玩伴的身份向幼儿协商:“我可以和你一起玩吗?”或者说:“你先看,等会儿给我看,好吗?”对于稍大一些的幼儿则可以鼓励他们自己想办法解决。我们也可利用移情的手段,让幼儿学会站在他人的立场上考虑问题,感受他人的愿望、情感,从而逐步形成自身积极的、正确的内心体验。如:有一次,曹问宇小朋友带来了一件非常好玩的玩具蹦蹦高,小朋友见了十分羡慕,都想玩玩,而曹问宇却害怕被别的小朋友弄坏,不愿借给他们,孩子们都挺失望,我一看,见正是对孩子们进行分享教育的有利时机。于是,我当着孩子们的面拿过蹦蹦高,对曹问宇说:“这个蹦蹦高现在是我的了,如果你想玩,该怎么办?”“问你借呗!”他毫不犹豫的回答。“可是,我不借你玩,你现在心里怎么样啊?”我摆出一副趾高气昂的样子,曹问宇想了想说:“好象有点酸。”“那你们大家呢?”“我也有点酸;老师,我的心里有点难受”孩子们你一句我一句。“曹问宇,你看,小朋友现在心里都和你一样酸酸的,你知道为什么吗?”曹问宇不说话了,他拿过蹦蹦高塞到小朋友的手中,大伙儿高兴地和他一起玩了起来,孩子们在短时间内接触到了两种角色,体验到了羡慕时的迫不及待、被人拒绝时的失望、与人分享时的满足感等多种内在的情感,从而摆脱了自我这一中心,提高了自我意识的水平,正如霍夫曼所指出的那样,移情是亲社会行为的推动力。因此,我们成人应善于抓住日常生活中的情感状态,从而来培养幼儿合作、互助、分享等一系列亲社会行为。
二、参与情境,体验分享乐趣
在集体活动中可充分利用文学作品中的形象帮幼儿理解、体验分享的快乐。如在故事《金色的房子》中,为了让幼儿能充分理解小姑娘的内心变化,对小姑娘自私后的孤独感及与人分享时的满足、快乐感能产生共鸣,我在讲述完故事后,让幼儿观察三副图中小姑娘的表情变化,并且让幼儿来表演表情。在表演过程中幼儿充分体验到了自我意识的膨胀(拒绝小动物)自我意识的克服(失去朋友后的孤独)与人分享时的快乐(邀请小动物)这一心理变化的过程,同时也明白了分享是快乐的,但必须先得约束自己自私的行为。其次,通过讨论来迁移情感,逐步形成幼儿自身的认知。例如组织幼儿讨论:小姑娘拒绝小动物时,你的心里怎么想的?(小姑娘真小气,我有点不喜欢她)如果你是小姑娘,你会怎么做呢?(幼儿都表示邀请小动物们去家里做客;有的还表示分给小动物吃饼干等等)看来孩子们已从小姑娘这一形象中知道了任何好吃、好玩的东西都不应该一个人独享,懂得了与人分享,才能得到真正的快乐。
当孩子获得了分享认知,产生了分享情感后,是否就能摆脱自我中心,有了分享行为呢?由于幼儿在感知方面常按自己的需要去感知事物,易受外界刺激的干扰,所以表现出来的分享行为较不稳定;有的孩子则当着老师的面愿意与人互换玩具,而老师一走,他就抢回了自己的玩具,可以说时一种假分享行为,他在与同伴交往中仍难克服自我为中心的意识。皮亚杰曾指出:“一般的同伴交往和具体的同伴冲突是儿童发展视角转换能力的必要条件,是儿童摆脱自我中心的前提。”因此,作为老师,我们还是应尽量多给幼儿创造自由交往的机会,鼓励个别幼儿参与集体活动,启发他们互相交流、磋商、协调,引导他们把自己的书和玩具拿出来与小朋友一起玩一起看。在看看、玩玩的过程中,教师适当培养孩子进行合作。让幼儿充分感受到与人交往的乐趣。当孩子之间发生矛盾时,首先要求他们应站在他人的位置上想想,使他们学会考虑别人的需要,形成换位意识,从而克服以我为中心,养成与人合作,共享的品质。在平时,我们处处做有心人,常常有意识地把自己看到的或听到的一些较有意义的事讲给幼儿听,让他们一起快乐、一起忧伤,使幼儿在潜移默化中获得情感分享;慢慢的,幼儿也会把家中所发生的一些高兴的事、伤心的事、有时甚至会把晚上做的梦讲给大家,让大家一起感受体验她当时的情绪。
三、训练提高,建立分享规则
为使幼儿的分享行为能够持续不断地进行下去,建立一定的分享规则是十分有必要的。我们所建立的分享规则主要有以下:几条:
1、平等分享,要做到这一点不大容易。因为这一时期的幼儿交友更多的由利益决定。所以在分享时常会出现一些不平等的分享行为。如:“某某是我的好朋友,我要把玩具给他玩”“你不是我的好朋友,我不能给你玩。”之类的话。出现这样的问题,老师可和幼儿一起讨论:是不是带来的分享物只给自己的好朋友?别人想要怎么办?当别人把自己的玩具给你玩时,你是不是很高兴?如果别人不给你玩,你是不是很难过?让幼儿通过情感的换位,从而理解平等分享的意义。
2、共同分享。当幼儿提出“生日会”或“节日会餐”的要求时,我们要求幼儿带来的玩具让大家一起玩,带来好吃的东西因应有足够多的数量,这样才能达到你快乐、我快乐,大家都快乐的目的。在刚开始实施此规则的时候,我们先教给幼儿协商的技巧。:如在与别人一起分享玩具前,要先同别人商量:“我也想玩这个玩具,我可以和你一起玩吗?”“我参加这个游戏可以吗?”在分享过程中,老师要协调关系,帮助幼儿认同、使用规则。
3、轮流分享。刚开始使用此规则时,由于幼儿的自我控制能力较差,回发生一些争执。这是,我们可叫给幼儿先拿到玩具先玩,后来想玩的人可以说:“我也想玩这个玩具,你玩一会儿可以轮给我玩吗?渐渐地,幼儿学会了协商,也了解到尊重别人及等待轮换的重要性。轮流分享制度的建立可以帮幼儿解决一些分享中出现的问题,使幼儿在玩具数量少的情况下也能顺利实现分享。
4、先宾后主的分享。是指幼儿将自己带来的玩具先让别人玩。当然,一开始幼儿觉得很委屈,为什么自己家里的玩具要先给别人玩呢?这是老师可用换位思考的方法引导幼儿去思考,“你是否也希望别人先把玩具给你玩呢?这样幼儿就容易调整自己的行为,与其他人分享他的玩具了。而老师则要对幼儿表现出的先人后己的行为给予肯定,以强化幼儿在今后再发出类似的行为。先宾后主的分享制度可培养幼儿在现实生活中更好地学会忍耐的美德。蒙台梭利增指出:我们无法将“忍耐”的美德教给三岁的幼儿,但是靠幼儿本身在现实环境中体会却是可能的。
四、激励引导,强化分享行为
孩子总喜欢老师的表扬。因此,不管是物质享受还是情感享受,当他一旦有了分享行为时,我们就及时用鼓励、赞许、奖励等外部激励的方法来强化孩子的分享行为,幼儿就会愉快、自尊、满足,从而加强和维持自己的行为,逐步内化为幼儿自身的意识。所以,幼儿分享行为的形成确实离不开外部激励。当幼儿能较好地与同伴一同分享玩具或用具时,教师要及时地给予肯定、鼓励,如,“你能和小朋友一起玩,真大方!”“你们俩配合得真好!”教师赞许的目光、肯定的语言、微笑的面容,以及轻抚孩子的肩膀、对孩子亲切地点头、翘起大拇指等,能使幼儿受到极大的鼓励,情绪情感得到极大的满足,从而进一步强化分享合作的动机,愿意更多地、自觉地做出分享行为。而对不太会分享或缺乏分享意识的幼儿,教师要给予适时的引导与指导,针对不同情况,给予不同的建议,如:“你们要按次序轮流玩。”“没人陪你玩,多没劲,快去找个朋友吧!”“你给他玩,他也给你玩,不就大家能玩了吗?”“你跟他说,你搭好了再给我搭好吗,试试。”“你可以先帮他做事,再向他借书。”或者让他们体验一下独占带来的直接后果。同时,教师还要引导幼儿学会关注同伴出现的良好行为,从观察比较中学会自我调整与辨别,教会幼儿进行恰如其分的自我表扬。在教师积极的鼓励和适宜的引导下,幼儿的分享行为与分享技能会逐步而有效地得到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