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幼儿的分享行为
调查表明,我国的学龄前儿童是缺乏分享行为的。我在多年的幼教实践工作中发现,幼儿的独占(玩具、食物等)行为是一种十分普遍的现象。我曾就我班幼儿的分享行为进行了调查:在25人中,拿到玩具就自己玩,不愿给别人玩的幼儿占57%;见到喜爱的玩具就要,若不给他就哭(或告状)的幼儿有32%;有争抢玩具行为的幼儿有40%;想玩但没达目的就伤害别人(踢人或抓人)的幼儿有12%。这些结果充分表明本班幼儿十分缺乏分享的意识与行为。而这些表现出强烈独占倾向的幼儿大多性格孤僻,不会与同伴相处,处处总以自我为中心,这使我意识到这一问题必须给予解决。本文拟对如何培养幼儿的分享行为提出一些具体的、可操作的办法,供幼教同行们参考。
1.树立榜样。
老师是幼儿模仿的重要对象。老师的日常行为、言谈举止和情感态度随时都对幼儿的发展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所以,老师要做有心人,平时要善于抓住一切有利时机为幼儿做好行为示范。如在分发物品时,老师要有意识地将这些物品以分享的形式来进行;当自己有了快乐体验时,要以分享的形式讲给幼儿听;当看到幼儿正在玩玩具时,老师可有意识地走过去对幼儿说:“我可以和你一起玩吗?”或者说:“你可不可以把玩具分给我一些?”待幼儿体验到分享带来的乐趣后,幼儿便会自觉产生分享的动机,模仿老师发出类似的行为。因此,教师必须经常检查自身的言行,为幼儿作出良好的榜样。
同伴是幼儿观察学习的榜样。老师要在同伴中树立有分享行为的好典型让其他幼儿学习,如当幼儿有某种物质分享行为时,老师要作出积极评价和鼓励,这样会激发其他幼儿去模仿和学习。
2.正面强化。
常用的正面强化有两种:口头语言强化和肢体语言强化。口头语言强化是指老师用适当的语言肯定幼儿的分享行为,强化幼儿的愉快体验,从而激发幼儿再次尝试分享的愿望。例如:在日常游戏中,我们常常看到这样的情景:班上一位幼儿带来一辆新型玩具车,当别的幼儿想与他玩却遭到一次次拒绝时,别的幼儿就会说:“那我以后不跟你好了。”这时,带玩具者马上感到如果不与别人分享玩具,他就可能失去小伙伴,于是就同意将玩具给小伙伴玩。这时,老师要抓住这一教育时机问他:“和XX一起玩高兴吗?”并进一步强化:“有好东西应该和小朋友一起分享才对你看因为你把玩具分给小伙伴玩,所以你们在一起才玩得那么高兴,你真了不起!”类似的情景发生后,如果老师都能注意及时强化,幼儿在今后就会自觉产生分享的动机和行为。但老师在评价时要注意语气、语调,强化时要重点针对行为本身而不是针对本人,这样幼儿才能产生积极的分享行为。
肢体语言强化是指教师运用自己的动作、表情、眼神、姿态等变化来表达对幼儿分享行为的肯定。如当发现幼儿有分享行为时,老师可采取向幼儿点头、微笑、竖起大拇指或用手轻轻抚拍其肩、头等方式,使幼儿因得到老师的肯定而带来快乐和满足,从而在今后更愿发生类似的行为。
以上做法,不仅能使幼儿得到正确、适当、长效、深刻的行为强化,同时还有助于幼儿学会注意、体会别人的情绪情感,有助于幼儿社会情感认知的培养。
3.创造分享机会。
①设立“分享日”:是指老师根据实际情况在一周中设立一个专门的分享日。比如,“玩具分享日”是让幼儿在这一天将自己喜爱的玩具、宠物带来与别人分享。再如,“经验分享日”是幼儿在这一天,将自己的成功经验和近期完成的作品向他人展示,幼儿在展示和讲述的过程中,既能产生一种成就感,又会产生一种因分享带来的快乐和满足感,还可锻炼他们的口语表达能力。
②举办“生日会”:当某个幼儿有办“生日会”的需求时,我们可以与家长配合把“生日会”办成一个“分享会”。在“生日会”上,蛋糕、饮料、糖果等将成为小朋友共同分享的物品。老师在主持“生日会”的过程中要有意识地为幼儿创造分享的机会。如老师在请大家唱完生日歌、说完祝词之后,就可请“小寿星”简要谈一谈成长中值得分享的故事。然后,请“小寿星”为大家分发生日蛋糕,这是小朋友共同期待的时刻,在这一时刻,大家分享食物,体会着过生日者快乐的心情以及由分享带来的乐趣。
③“一分钟”分享:就是每天为幼儿提供短暂的几分钟专门开展分享活动。在这一时间段,幼儿尽可能地把自己拿手的歌曲、舞蹈、诗歌、谜语、故事、笑话等分享给其他幼儿。这样的分享活动可给每个幼儿更多精神上的分享机会,让他们尽展才华。它不仅有利于培养
幼儿的分享行为,同时也有助于培养幼儿大胆表现自我的能力,增强幼儿的自信心。
④创设宠物“分享角”:就是在教室中开辟出一个小小的角落来摆放幼儿从家中带来的宠物玩具。在自选游戏时,幼儿可以随时到这个角区来与小伙伴共同分享自己或他人带来的分享物。
4.建立分享规划。
为使幼儿的分享行为能够持续不断地进行下去,建立一定的分享规则是十分必要的。我们所建立的分享规则主要有以下几条:一是平等分享。要做到这一点不太容易,因为这一时期的幼儿交友更多地由利益来决定,所以在分享时常会出现一些不平等的分享行为。如常听到“XX是我的好朋友,我要把带来的汽车给他玩”“你不是我的好朋友,我不能给你玩”之类的话。出现这样的问题,老师可和幼儿一起讨论:是不是带来的分享物只给自己的好朋友?别人想要怎么办?当别人把自己的玩具给你玩时。你是不是很高兴?如果别人不给你玩,你是不是很难过?让幼儿通过情感的换位(如想想自己没有玩具时的体验)来体会,感受别人的心理,并学会站在他人的角度来思考问题,从而建立起平等分享的规则。二是共同分享。是指在相同的时间内,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体自愿地结合在一起,通过相互间的配合和协调(包括言语和行为)融洽地进行分享(玩具、食物或其他),最终使彼此的情感都获得满足。如在搭积木时,大家应商量,分工使用;自己带来的玩具让大家一起玩,带来了好吃的东西应具有足够的数量,这样才能达到你快乐,我快乐,大家都快乐的目的。在刚实施此规则时,我们要先教给幼儿协商的技巧。如在与别人一起分享玩具前,要先同别人商量:“我也想玩这个玩具,我可以和你一起玩吗?”“我参加这个游戏可以吗?”在分享过程中,老师要协调关系,引导幼儿去与他人使用,在分享后老师要强化幼儿共同分享的行为以及在共同分享基础上达到的全作行为,这样,共同分享的制度才能更好地建立起来。共同分享制度的建立,为幼儿今后更好地与他人合作奠定了基础。三是轮流分享。是指在不同的时间内,大家将分享物轮换使用。刚开始实施此规则时,由于幼儿的自我控制能力差,会发生一些争执。这时,我们可教给幼儿学会先拿到玩具谁先玩,后来的人想玩可以说:“我也想玩这个玩具,你玩一会儿可以轮给我玩吗?”渐渐地,幼儿学会了协商,也了解到尊重别人及等待轮换的重要性。轮流分享制度的建立,可以帮助幼儿解决一些分享中出现的问题,使幼儿在玩具数量少的情况下也能顺利实现分享,同时为幼儿将来成为守秩序的公民打下了基础。四是先宾后主的分享。是指幼儿将自己带来的玩具先让别人玩。当然这种制度开始实施时会使幼儿觉得很委屈,为什么自己家里的玩具要先让别人玩呢?这时老师可采取换位的方法引导幼儿去思考。如可对幼儿说:“你是否也希望别人先把玩具给你呢?”这样,幼儿就容易调整自己的行为,与别人分享他的玩具了。而老师则要对幼儿表现出的先他人后自己的行为给予肯定,以强化幼儿在今后再发出类似的行为。先宾后主的分享制度可培养幼儿在现实生活中更好地学会忍耐的美德。意大利著名教育家蒙特梭利博士曾指出:我们无法将“忍耐”的美德教给三岁的幼儿,但是靠幼儿本身在现实环境中体会却是可能的。应该说明的是,上述方法虽然在培养幼儿分享行为的过程中都发挥着各自独特的作用,但是在实践中,它们总是结合在一起,互相影响、共同发挥作用的。实践证明:我们只有通过适当的方法引导幼儿,在主观上让幼儿产生分享的内在动机与愿望,使幼儿的分享行为更加稳定、自觉,在客观上建立合理的分享规则,使幼儿的分享行为更加规范、有序、才能让幼儿最终自觉产生分享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