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孩子学会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甘肃临泽曹庄小学 张丽红
我国教育家陈鹤琴先生说:“凡是孩子自己能做的事,让他自己去做。”这不仅对培养孩子的独立性、自理能力很重要,同时也培养了孩子的责任感,使孩子能对自己的生活、行为负责。
现代的孩子劳动情况普遍较差,一方面因为他们自己缺乏主动劳动的精神,更主要的一方面是家长对孩子的教育上普遍存在着重智轻德的倾向。加之有些家长对孩子的溺爱,许多孩子自己应该和可以去做的事家长都包办代替了。如:在班上我要求孩子们每天到校都要自带手绢。有一天,我班一名将近6岁的女孩儿忘了带手绢。当我检查小朋友的手绢时,她居然振振有词地说:“都怪我妈妈,她太糊涂了,忘了给我带手绢!”瞧!孩子丝毫没有意识到忘带手绢是自己的事,还怪到了她妈妈的头上。听完她的话,我简直哭笑不得。本来,到了学前班,按老师的要求每天自带手绢是孩子自己记住的事,但由于妈妈缺乏这方面的教育意识,把孩子的一切事情都包办了,这怎么能培养起孩子的独立自理能力呢?所以,这类问题值得做家长的认真反思。
儿童心理学研究表明:幼儿期心理活动的主动性明显增加,凡事喜欢说“我能”、“我自己来”喜欢自己去尝试体验。我认为成人要珍视孩子的这种独立愿望,并抓住这个关键期,鼓励引导孩子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如吃饭、穿衣、叠被、系鞋带、整理图书等。注意从孩子力所能及的事开始培养孩子的独立自理的能力。
一、学会自理
要求孩子玩完玩具自己负责收拾,放在固定的地方。孩子没有管理好自己的玩具,想玩某种玩具找不到时,家长不要轻易替他寻找,而要借此机会进行教育。家长可以问孩子:“玩具玩完应该自己收的,想一想,你把这个玩具放在哪里了?”这样不仅可以让孩子意识到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还可以培养他们独立的自理能力。
二、承担简单的家务劳动
孩子虽小,也能够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事。例如:可以在饭前摆放碗筷;擦桌椅;扫地;倒垃圾;洗自己的小件衣服。作为家长一定要坚持孩子自己去完成,切莫代劳。
三、自我服务劳动
自我服务劳动是孩子照料自己的生活、保持环境整洁卫生的劳动。作为学前班的孩子自我服务劳动的要求是:学会洗手、洗脸、刷牙、洗脚、剪指甲等;能初步搞好个人卫生;能穿脱衣服,系鞋带;学会削铅笔、包书皮;能对自己的学习用品进行分类整理和保管。
马克思曾精辟地指出:“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造就全面发展的人的唯一方法。”提倡儿童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其旨意不是在于为自己及他人乃至社会提供多少服务、创造多少价值,而是在于通过劳动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人。由于幼儿做事坚持性差,在培养“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方面需要老师和家长经常提醒,适时鼓励,增强幼儿学习做事的兴趣,使孩子初步养成做事有始有终、负责到底的良好习惯。
总之,教孩子学会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仅能培养幼儿的独立性,还能培养幼儿爱劳动的品质。这对幼儿的成长是具有积极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