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幼儿教师的职业感受看幼儿园管理(2)
6.待遇。
教师的职业倦怠与待遇较低有着密切的关系。有研究者(Farber,1991)指出,尽管教师的待遇在近年来不断得到提高,但与其他职业相比仍然偏低;而教师也普遍认为自己劳动所得的报酬与家长期望和社会赋予教师职业的崇高使命不相称,这使教师感到不平衡。从梁的研究结果来看,待遇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影响幼儿教师的职业倦怠感,这里的待遇,固然指“工资与福利”,也包括社会声誉等精神方面的“报酬”。三、对管理者的建议幼儿园教师是幼教事业的耕耘者,是各项工作的主力。关注他们的喜怒哀乐,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理解他们,帮助他们,不仅是管理者的职责,是管理者一贯所倡导的“人文关怀”精神的具体体现,而且,最终也是帮助管理者自己。三份研究报告都表明,组织管理是影响教师职业体验和形成教师职业态度的重要因素。同时,报告也揭示了当前幼儿园组织管理中最突出的问题——专制、外行、形式化管理以及工作中的形式主义、不切实际、不讲实效。正是管理中的这些问题,导致和加剧了教师的消极职业体验。正如张玉敏在论文中谈到的:教师们有关身体疲劳的话题,基本是与工作量结合在一起谈的;而工作量又往往和工作没有价值,看不到成效结合在一起的——为应付各种“检查”、“验收”和“科研”,加大了工作量,引发身体疲劳;劳而无效、劳而无功的感觉又引发了心理疲劳。身心影响相互浸染,相互加剧,又无力解脱,更反向加强了教师的消极感受,使之成为倦怠的一群。笔者认为,上述研究发现特别值得我们幼儿教育的各级管理者深思。走出形式主义、少搞“政绩工程”,对于中国的管理者,包括幼儿教育的管理者来说,可能是件很难的事,因为它们都是中国的“面子文化”的产物。一说到文化,我们都有一种无奈感,因为它是在漫长的历史中形成的,改造它自然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奏效的。但有些事显然又是现在就可以做而且可以做到的——当然,前提是愿意做。
1.保障教师的知情权和决策参与权,建立园内的民主生活机制。
幼儿园应建立起民主生活的制度和机制,保障教师对园内重要事情的知情权和决策参与权,营造一种民主、和谐的集体氛围,让他们体验到更多的被重视和被尊重的感觉,增强其“主人翁”意识,调动其工作的内动力和积极性。这样,幼儿园的整体凝聚力将会不断增强,教师队伍的士气也会始终保持在高昂的状态,工作效率也必将得到很大的提高。
2.合理安排幼儿教师的工作量,明确其工作职责和任务。
任务明确不仅有利于避免教师职业角色的混乱,避免其职业倦怠,还有助于提高教师的工作效率。因此,幼儿园应合理安排教师的工作,职责清晰、分工明确、讲求实效,在充分考虑教师的职责范畴、能力和符合劳动法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工作任务和工作量,为教师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一一保育教育好儿童创造良好的环境。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作为一位管理者一定要清楚幼儿园最基本、最根本的任务是什么,不要让各种令人眼花缭乱的事搅乱了自己的阵脚。对于一些临时或紧急的任务,也应与教师进行必要的沟通,争取大家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做好与其他任务的协调工作。如果一个幼儿园经常需要教师加班加点,园长就需要思考一下自己的管理是否存在不科学的地方;如果一个地区的幼儿园经常需要突击、需要园长和教师没日没夜地工作,这个地区的幼教管理人员也需要检讨一下自己的要求是否合理、是否太过形式主义。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是管理人员要做“换位思考”,如果有可能,实际换位体验一下可能更为有效。当前,教师们普遍感到不满的,不单纯是工作量的增加,更是“劳而无效”,比如,一些不必要的文案工作,如抄写教案。如果一位教师经过认真的思考,决定选择某一设计好的活动方案作为自己的“教案”。此时,与其让他逐字逐句地把这个方案抄写下来,不如复印下来,省下时间去写选择这个方案的考虑、对自己班实施该方案可能出现的情况的估计、需要调整的地方等,或者记录下方案实施情况并对其进行反思。这样的改变或许并没有减少工作的量,但如果教师感到对自己的专业发展有益,也就不会感到厌倦了。
3.努力实现幼儿园班级“师幼比例”的合理化。
大量研究证明,“师生比例”与教育质量存在着极其密切的相关,比例不当使教师无法照顾到班上的每一个孩子,由此给幼儿安全带来了相当大的隐患,也给教师造成了心理压力。因此,幼教行政部门应狠抓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务必要从制度和管理上首先保证师幼比例的合理化。不少幼儿园的工作人员与幼儿的比例从整体来看是符合国家规定的,但园内人员安排不科学,“脱产人员”(不在班级第一线的人,如“中层干部”、“教辅人员”、“教研人员”等)过多,却直接导致负责保育教育工作的一线人员与儿童的比例过高。不少国家的有关法规,明确使用“儿童活动时,教师与儿童的比例不得超过1比若干”(常见的是1比13左右)这样的表述方式。这样的表述,体现了以儿童为中心的办园思想,从制度上杜绝了幼儿园人浮于事的情况,保障了儿童、也保障了教师的基本权利。今后,我国有关文件中关于“师幼比例”的阐述,也应该采用这样的表述方式。
4.给幼儿教师合理的“回报”,争取社会支持。
“回报不足”是导致教师职业倦怠的一个重要原因。而所谓“合理回报”,不仅包括合理的酬金,也涉及尊重、权利和支持等内在回报方式。三位硕士的研究都发现,对于幼儿教师来说,“回报”的重要方面在于对其能力和自身发展的肯定,在于给他们以专业发展的机会,在于使其获得胜任感和成功感。因此,在保证工资待遇水平与教师付出相当的情况下,注意以各种内在的方式(如肯定、赞许、提供进修机会等)对幼儿教师进行回报,能更有效帮助教师避免职业倦怠。同时,幼儿园要加强与家长和社会的联系,一方面争取社会对幼教、对教师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帮助教师走出孤独,走进更广阔的世界,开阔视野,获得更丰富多彩的人生体验。
5.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校园意外伤害。
梁的调查发现,绝大部分幼儿教师(也包括园长)对幼儿安全问题已经到了“谈虎色变”的地步。校园伤害及其随后的消极影响已经让老师们战战兢兢,工作时不敢放手(甚至正常的体育活动也不敢开展),下班后心弦也无法放松。保护孩子们的生命安全当然是直接和孩子们接触的教师们的第一职责,但幼儿园管理者首先要有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为儿童的健康成长、为教师的工作创造一个安全的环境:如房屋、器械要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人员的配备一定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不能因为省钱、照顾关系等原因聘用不合适的人。有些幼儿园考虑安全问题不是从儿童出发,而是从财物出发,为了防止财物被盗,无论几层楼一律用铁网网住。这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一旦有火灾、地震、歹徒闯入等突发事件,救援人员根本无法工作!最近,各种幼儿园意外伤害的事常有发生:有精神病的幼儿园门卫砍死砍伤多名幼儿和教师!歹徒闯进幼儿园以孩子作人质向社会讨价!房屋、围墙倒塌砸死砸伤儿童!食物中毒、交通事故……一件件触目惊心!这些意外事件难道完全都是意外吗?都是不可防范的吗?如果不聘有精神病的人在园工作、如果门卫认真负责地守好大门、如果管理人员及时发现并改造危房围墙、如果采购不拿回扣、厨师责任心强、如果接送孩子的车不超载而且老师把孩子交到家长手中、如果审批部门各司其职严格把好新开办幼儿园的准人关、如果幼儿园师生比合理……这一切或许就不会发生,起码不会像今天这样频频发生!当然,即使上面的如果都做到了,也难保一件意外伤害都不发生。因此,幼儿园管理人员要有忧患意识,一方面要积极防范,把各种伤害事件堵在门外;另一方面要为万一可能出现的情况做好善后准备,为每个人园的孩子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聘请法律顾问等都是幼儿园保护自己、减轻意外伤害可能造成的损害的有力措施。
职业感受是从业者对自己的职业生涯的主观感觉和体验。增强教师积极的职业体验,是幼儿园园长和各级幼教管理人员应该放在心上的一件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