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携带乙肝病毒是否要流产
一位孕妇体检发现“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没有其它症状。可她已经怀孕3个月了,她非常担心自己携带的乙肝病毒会传给孩子。这该怎么办呢?是否需要做人流呢?
孕产妇将乙肝病毒传给后代,主要发生在三个时期:产前,乙肝病毒可通过胎盘破损处引起宫内感染;产中,分娩时胎儿通过产道吞咽含有乙肝表面抗原的母血、羊水、阴道分泌物等引起感染;产后,母婴的直接接触,婴儿吞咽母亲的唾液和母乳引起感染。宫内传染的可能性<5%。我国95%的慢性乙肝携带者都是在婴幼儿和儿童时期感染的。
据统计,孕妇为乙肝病毒携带者,如不采取干预措施,一般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所生孩子中有40%~50%会感染乙肝病毒;而乙肝表面抗原,乙肝e抗原双阳性的孕妇,其子代乙肝病毒的感染率可高达70%~90%。由于胎儿及新生儿的免疫系统尚未完全成熟,这时期如果感染乙肝病毒,虽不会影响胎儿的正常生长发育,可使多数孩子将会成为乙肝病毒携带者。目前可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来阻断母婴传播,一般不需要中止妊娠。
要阻断乙肝病毒的母婴传播,最有效的措施是,让新生儿接受免疫预防,阻断率可达到90%左右。如果孕妇在分娩前3个月,每隔3-4星期一次肌肉注射乙肝高效免疫球蛋白200国际单位,减少胎儿在宫内感染机会,则效果更明显。
婴儿出生后24小时、1个月、6个月都要接种乙肝疫苗,每次肌肉注射10-20微克。如果出生后先加用乙肝免疫球蛋白可加强阻断效果。乙肝疫苗和乙肝免疫球蛋白联合使用,对婴儿的保护率可提高至95%以上。如果没有乙肝免疫球蛋白,也可单用乙肝疫苗注射预防,效果也良好。如果单纯乙肝表面抗原(HbeAg)阳性的母亲可以考虑母乳喂养,但急性乙肝,乙肝表现抗原和乙肝e抗原(HbeAg)双阳性的母亲产后不宜哺乳。此外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母亲应注意个人卫生,喂奶前清洁乳头,不要口对口地喂食,饭前便后要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