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雄:当今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3)
学前教育虽然不是义务教育,但它也是当今我国正在大力建设民主法制、公平正义、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内容。当前,我国正在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包括发展社会事业、扩大公共服务、协调利益关系、完善社会管理、调理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旨在通过这样的政策导向,兼顾不同部门、不同地区、不同阶层群众的利益,妥善处理新的历史条件下的人民内部矛盾,依法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使公平正义能体现在包括学前教育在内的各项活动的起点、过程和结果之中。
事实上,世界上有不少国家的政府都将学前教育的价值主要放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消除社会不和谐因素等方面,并将此价值取向作为制定有关学前教育政策的依据。例如,在美国,政府出钱举办的学前教育机构都是为穷人服务的,而政府制定的教育目标中,与学前教育有关的只有一条:为入小学做好准备。美国没有将学前教育归入义务教育,国家之所以出钱办学前教育机构,主要是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学前儿童进行补偿性教育。因为没有这样的补偿性教育,那些儿童在上小学初期就可能会学业失败,就可能会辍学;因为没有这样的补偿性教育,以后政府就要花费成倍甚至更多的钱去发救济金,去应对犯罪,去建造监狱。相反,有了这样的补偿性教育,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就大部分被扼杀在萌芽之中了。数十年来,历届美国政府都因有这样的思路而出钱举办学前教育。事实证明,这样的做法是成功的。当初在美国,许多学者和专家,特别是有儿童发展理论背景的学者和专家都反对政府这样做,甚至掀起了一场反对政府这样做的运动,但是在“什么为‘大’,什么为‘小’”的道理面前,这些学者和专家不得不向政府“靠拢”。在2009年版的《适合儿童发展的教育实践(第三版)》(DAP)中,曾经竭力反对政府这样做的全美幼儿教育协会(NAEYC)所发表的新的声明也开始接近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态度,支持政府和推行的相关行动。
“什么为‘大’,什么为‘小’?”不用细说,宏观为大,微观为小;社会的根本利益为大,学前教育本身为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