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顺义区特殊情况信息采集须知
关于2016年按本市户籍对待、港澳和外籍及超龄儿童小学入学统一进行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位家长:
2016年北京市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将于5月9日开始,根据市教委有关要求,按本市户籍对待、港澳和外籍及超龄儿童的信息采集,由各区统一组织操作。请相关儿童家长携带以下证明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区教委招生办公室,进行信息采集。
一、儿童类型及所需材料
(一)按本市户籍对待的儿童
1.全家户口薄;
2.儿童出生证明;
3.在我区实际居住证明(房屋产权证、租赁合同等);
4.儿童父亲或母亲持有在有效期内的下列证明之一:
(1)区人力社保部门开具的《原北京下乡青年子女身份证明》;
(2)区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
(3)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
(4)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服役部队在顺义);
(5)区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
(6)区所属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子女关系证明信》(含父亲或母亲为顺义户籍但子女无户口的情况,证明格式见附件1);
(7)持有市人力社保部门签发有效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其中证内信息需有:儿童随迁的相关信息及在我区的居住地址)。
(二)港澳儿童
1.港澳同胞回乡证;
2.父亲或母亲及儿童港澳居民身份证;
3.在我区实际居住证明(房屋产权证、租赁合同等)。
(三)外籍儿童
1.儿童本人外国护照;
2.儿童本人中国入境签证;
3.区内有招收外籍儿童资质学校开具的《接收证明》;
4.在我区实际居住证明(房屋产权证、租赁合同等)。
(四)超龄儿童
1.全家户口薄;
2.儿童出生证明;
3.在我区实际居住证明(房屋产权证、租赁合同等);
4.未按时入学证明及相关材料(非本市户籍儿童提供,证明格式见附件2)。
二、办理时间
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三、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办理地点:区教委招生办公室(府前西街社区教育中心院内);联系电话:61428301
请相关儿童家长提前准备出证明证件材料,为审查材料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留有足够的时间,确保顺利完成信息采集工作。如提供虚假证明,影响儿童入学,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