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黄浦区卢湾三中心小学招生简章(2)
2、对于申请居住地入学的适龄儿童,按照购房时间、与直系亲属同住情况、实际居住地年限等,先在所居住地街道内的小学统筹安排,若实际报名登记数大于街道内各学校计划招生总数时,则在全区小学内统筹,依次顺序为:
①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与其直系亲属的户籍地址相一致;
②适龄儿童与其直系亲属为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并共同拥有全部产权;
③其他情况。
(二)符合本区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序号证件具体要求家长提供
1《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验证审核资格唯一凭证原件
2儿童户口簿地址页、儿童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3监护人户口簿地址页、父母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儿童出生证明出生证明上姓名与户口簿一致原件及复印件
5儿童居住证姓名与户口簿一致、居住地址与信息表上一致、居住地址与父母居住证上地址一致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6监护人居住证姓名与户口簿一致、姓名及证件号码与儿童出生证明上一致、居住地址与信息表上一致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7如监护人持《临时居住证》满3年,还需提供连续3年的灵活就业登记照片页、信息登记页原件及复印件
8父母身份证姓名与户口簿一致、姓名及证件号码与儿童出生证明上一致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9房产证、房卡或租赁合同(《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如都无,
居委提供固定格式的《寄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上海市预防接种证(白卡)已完成接种的、姓名与户口簿一致原件及复印件
上海市预防接种证(绿本)未完成接种的、姓名与户口簿一致原件及
姓名页复印件
对于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先在街道内统筹安排,若实际报名登记数大于街道内各学校计划招生总数时,则在全区小学内统筹。
(三)港澳台和外籍适龄儿童
序号证件具体要求家长提供
1《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验证审核资格唯一凭证原件
2儿童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有效期内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儿童台胞证有效期内、照片页原件及复印件
儿童护照有效期内、照片页、签证页原件及复印件
3儿童出生证明出生证明上姓名与儿童所持证件一致原件及复印件
4儿童《临时住宿登记单》登记单上姓名与儿童所持证件一致、登记单上证件号码与儿童所持证件一致原件及复印件
5监护人相关证件上海户口:
户口簿地址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外省市户口:
须符合外省市儿童父母证件要求原件及复印件
港澳台、外籍:
港澳台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或台胞证或护照、《临时住宿登记单》原件及复印件
6房产证、房卡或租赁合同(《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如都无,
居委提供固定格式的《寄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上海市预防接种证(白卡)已完成接种的、姓名与户口簿一致原件及复印件
上海市预防接种证(绿本)未完成接种的、姓名与户口簿一致原件及姓名页复印件
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先在街道内统筹安排,若实际报名登记数大于街道内各学校计划招生总数时,则在全区小学内统筹。
五、有特殊教育需要儿童入学登记办法
由于残障等原因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或生活的适龄儿童,本区将提供特殊教育服务。凡2010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本区户籍残障儿童,纳入“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完成网上信息登记,到区内指定的特殊教育学校验证报名,特教学校做好初步测定、登记、上报手续,待参加全市组织的鉴定后,安排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六、民办小学报名录取办法
1、4月24日-27日,有意愿就读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限填报2所民办小学。报名后获取网上报名表,作为参加面谈和录取的依据。
2、5月7日,适龄儿童凭网上报名表、《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携带户口簿、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等证件参加民办小学的面谈。民办小学的面谈过程向市和区县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民办学校招生实施按志愿分批次录取办法。5月9日-5月10日进行第一志愿录取,5月12日-5月13日进行第二志愿录取。学生家长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完成确认工作。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于5月16日完成,学校将录取名单上报区教育行政部门。
七、小学(校)招生对口居委
黄浦区卢湾三中心小学(校)对口居委:浏河新华大华志成景安瑞华
学校地址:嵩山路69号
联系电话:53820024
八、符合本区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及港、澳、台、外籍适龄儿童申请入学的登记学校
淮海街道:淮海中路小学(校)
学校地址:淡水路93号联系电话:63282925
黄浦区教育局小学招生工作监督电话:53078139、33134800转教育局小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