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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海民办新世纪小学招生简章(2)

幼教网 2016-06-30 18:34:33

小学家长最新升学资料下载


  1)实行网上报名,报名学生可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

  愿(网址:www.shrxbm.cn)

  2)报名要求:

  ◆本区户籍选择户籍地就读的适龄儿童报名时请携带户口簿、房产证、《入

  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须携带《本市户籍

  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并提供与登记申请回执一致的房屋产

  权证及相关居住证明等。租住廉租房的还须携带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符合就读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时请携带户口簿、《入学信息登记

  表》、预防接种证、适龄儿童本人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居住地为长

  宁区)及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居住地为长宁区);

  或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居住地为长宁区)和《就

  业失业登记证》等证件。

  ◆香港、澳门适龄儿童报名时请携带儿童本人及父母一方须持有效的香港

  或澳门的居民身份证、在长宁区居住的有效居住证明(产权证或上海市

  房地产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长宁区公证处出具的监

  护人证明(次证明仅限不与父母同住的情况)。

  台湾适龄儿童报名时请携带儿童本人及父母一方须持有效的台湾居民来

  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证》原件、

  在长宁区的有效居住证明(产权证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

  同登记备案证明)。

  华侨子女适龄儿童报名时请携带儿童本人护照、父母一方的户口簿、有

  长宁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出具的《华侨子女来护就读身份证明》、在长

  宁区的有效居住证明(产权证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

  记备案证明)、长宁区公证处出具的监护人证明(此证明仅限不与父母同

  住的情况)。

  在本市合法任职或就业的外籍人员的子女报名时请携带父母一方在沪任

  职或就业证件(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专家证)、父母一方在沪一年期以上

  (包括一年)居留许可证明、父母一方及适龄儿童护照、在长宁区的有效

  居住证明(产权证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

  明)、长宁区公证处出具的监护人证明(此证明仅限不与父母同住的情况)。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B证”的外籍人员子女、持有“上海市居住证B证”

  留学人员报名时请携儿童本人护照、父母一方的“上海市居住证B证”

  或父母一方及适龄儿童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在长宁

  区的有效居住证明(产权证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

  备案证明)、长宁区公证处出具的监护人证明(此证明仅限不与父母同住

  的情况)。

  具有本市户籍的留学人员子女报名时请携儿童本人护照、父母一方的户

  口簿、《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

  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证明》、在长宁区的有效居住证明(产权证

  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长宁区公证处

  出具的监护人证明(此证明仅限不与父母同住的情况)。

  3)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采用面谈方式招收新生,并择优录取。

  4)面谈时间:5月7日(周六)。

  5)学校不提前开展报名和登记工作,招生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

  及各类获奖证书、招生录取不与社会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

  6)学校只招收第一志愿报名学生。

  5.学费:每学期15000元(长物价【2014】6号)

  6.学校地址:兴国路374弄2号(近淮海中路)

  电子邮箱:mbxsjxx@163.com

  招生办公室电话:62818119联系人:顾老师吴老师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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