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塘沽花园里小学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入学登记
滨海新区关于2017年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区申请入学登记办法:
根据《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精神,结合滨海新区教育实际,现将滨海新区2017年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区申请入学登记办法如下:
一、一年级入学
(一)申请登记对象
年满6周岁,即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出生的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超龄儿童要提供户籍所属地教育局开具的未入学证明)
(二)登记时间
2016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周一至周五每天下午3:30——4:30
(三)登记地点及辖区范围
登记地点:花园里小学门卫
咨询电话:022-25923434
辖区范围:心港假日二四五期芳华小区炼盛南区花园路小区钻井新村
(四)登记时应提交的基本材料(请准备好原件及复印件)
1.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1)个体经营的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在本区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企事业单位务工的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在本区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3)灵活就业的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在本区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5.本市或原户籍地卫生部门签发的随迁子女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其它年级转学
(一)预约登记时间、地点及条件:同上
提示一:此次入学申请登记只作为统筹安排的依据,2017年6月中旬公示预约成功随迁子女名单,6月下旬录取学校通知家长录取结果。
提示二:转学录取结果将于2017年8月下旬(开学前一周)由录取学校通知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