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平谷区教委关于2016年小学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16]3号)文件精神,为依法保障本区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益,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维护首都社会安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小学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2016年全区计划招收小学新生3323人。其中城关地区1960人,49个教学班,班额40人;农村地区1363人。
二、入学条件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凡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具有平谷区常住户口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在平谷区的适龄儿童均须在规定时间按教委划定的学校服务片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到服务片所属小学登记入学。
(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1.对持有区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区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等证明的适龄儿童按本市户籍对待。
2.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因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平谷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平谷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需按规定时间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在京暂住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以下简称“五证”)原件及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到居住地辖区内乡镇(街道)的社区教育办公室进行“五证”审核,通过审核后打印信息采集表,并到教委确定的学校办理借读手续。
居住在农村地区的,到所在村对口小学登记入学。居住在城关地区的,新平北路以北到平谷八小登记入学;新平北路以南,以林荫北街、林荫南街为界,以东到平谷二小登记入学,以西到平谷七小登记入学。
三、入学流程
适龄儿童入小学,需在2016年5月9日-5月31日17:00前,访问http://yjrx.bjedu.cn或搜索关键字“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入“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服务平台”,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每名适龄儿童只能在一个区参加信息采集;不足龄儿童(即201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不能采集入学信息。具体流程:
(一)信息采集
监护人按网站提示录入信息,应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由于未按规定参加信息采集而对入学产生的影响由监护人承担。信息采集时间一经截止(2016年5月31日17:00前)将不能注册。
1.具有平谷区常住户口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在平谷区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可在平谷区参加信息采集(在“入学服务平台”主界面选择“平谷区”,进入“小学入学服务系统”)。信息确认后,须经系统对户籍信息进行验证,验证通过(短信提示)后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经核对内容无误监护人须在表格下方签字。
2.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需要在平谷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须在“入学服务平台”主界面选择“平谷区”,进入“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入口”登记基本信息。信息确认后,须持“五证”原件及复印件于5月9日-31日(周六、日除外)到居住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教育办公室提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短信提示)后,登陆“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服务平台”从“小学入学服务系统”端口进入,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经核对内容无误监护人须在表格下方签字。
(二)入学登记
适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在6月18—19日(周六、日)持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监护人签字)、户口簿和房屋产权证等相关材料到服务片所属小学登记入学。符合学校接收条件的,学校收取采集表在入学系统中进行预录取。最后确认接收学生,以考试中心审核为准。
(三)补报登记
未能及时登记入学的适龄儿童,城关地区于7月2日(周六)持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户口簿和房屋产权证等相关材料,到平谷区教育考试中心补报登记。
(四)审核
考试中心审核学校接收信息。如审核通过,监护人将收到适龄儿童入学通知短信,适龄儿童可以登陆小学入学服务系统查看入学通知,按入学通知的要求按时到学校报到。
四、入学政策
(一)各校要严格执行区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班额不得突破40人。
(二)凡属区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才引进计划的海外归国人员、各类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的,按相关规定协调解决。
(三)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按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