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无房产集体户口租住公租房入学材料准备说明
北京住建委发布租房新政策,无房产集体户口租住公租房可落户入学,北京各区幼升小条件不同,集体户口幼升小入学要求也不同,集体户口幼升小有哪些要求?注意事项有哪些?
2018幼升小集体户口
1.适龄儿童父(母)一方法定监护人,为集体户口所在单位正式职工并在此单位实际工作;
2.适龄儿童父(母)一方法定监护人,为本区集体户口,户口托管在人才服务中心,并在本区实际居住。
2017北京租房新政
住建委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针对京籍集体户无房家庭:
意见稿提出,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和直管公房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法申请办理户口登记和迁移手续。
承租人为非本市户籍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法申请办理居住登记卡或申领居住证。
也就是说,北京集体户无房家庭,未来租公租房和直管公房,可以落户了。
具有本区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入学材料:
1、 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父或母、适龄儿童集体户口单页的原件及复印件;
3、 集体户口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法定监护人工作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4、 实际居住证明。(“居住证明”指法定监护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法定监护人为承租人的《公有住宅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单位集体公寓宿舍证明材料》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