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阿姆斯·夸美纽斯幼儿教育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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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阿姆斯·夸美纽斯是17世纪捷克杰出的教育家,他的教育思想传播到很多国家,影响深远。他是世界上较早提出早期教育观点的人。他在1632年曾专门为父母们写下一本关于早期教育的书《母育学校》,充分表述了他在这方面的主张和做法。
夸美纽斯说过“如果要使一个嫩芽变成一棵树就需要培植,浇水,篱围保护并且以支柱把它撑起……”“上帝既已将这种责任交拖给父母,他们就应明智地承担起来并应备加勤勉地把一切属于知识和敬畏上帝的事灌输到儿童们柔弱的心灵之中……”夸美纽斯十分肯定早期教育的价值,所以他并不以充任儿童的教师和指导人为耻。
他认为,儿童生活的前六年,是为以后学习打基础的时期,具有其相当的重要性和特殊性。这一时期儿童所接受的课程是简易的实物课程。应教儿童认识石头、植物和动物,儿童自身肢体的名称和用途,辨识光亮和黑暗以及各种颜色;认识周围环境,如房间、农场等。
夸美纽斯把学前教育课程定性为实物课程,是基于他对幼儿、幼儿的活动以及学前教育性质的认识。他认为,“任何人在幼年时代播下什么样的种子,那他老年就要收获那样的果实,诚如谚语所说:“‘幼年的追求就是老年的爱好。’”幼儿爱好活动,他的所有知识都通过感官获得。因此,为学前儿童提供的课程就应是实物课程。实物课程的具体内容包括:(1)自然事物;(2)光和光学方面;(3)地理学方面;(4)时间和年代;(5)家务和家庭;(6)国家及有关知识。除此之外,课程还包括语言、体育、德行和德性训练。这些内容,也是母育学校所开设的课程。
他称儿童为“上帝的种子”,是“无价之宝”,是人类的未来。他把孩子生长发育分为四个阶段:婴儿期、儿童期、少年期、青年期,每期为六年,各阶段都有各自的教育任务。他十分重视早期教育阶段,认为这阶段在家庭中应由父母认真负责去完成。
他认为“任何人在幼年时代播下什么种子,到他老年就要收获那样的果实”。他十分重视品德教育。认为对幼儿不能只注意身体的养护和追求外表的装饰,而应当以虔诚、谦虚、善良的美德去塑造他们的灵魂。他认为德育还应包括:节制、整洁、礼仪、尊老、不伤害他人、不嫉妒、质朴大方、爱劳动……尤其要重视节俭和勤劳,这是一切品德的根基。他所概括的这些德育方面的教育十分的全面,已经涉及到生活的各个细节,以这种标准教育出来的儿童,正如他自己所说的那样“一个儿童在这样德性中学习初步知识,如基督所表现的那样将会受到上帝和人的称赞。”
他还十分重视胎教,认为教育应当从胎儿时期就开始。孕妇的心理状态对胎儿的影响很大,如果孕妇不能控制自己的感情,经常处于恐惧、愤怒、仇恨、悲哀、忧伤的不良情绪中,就会生一个怯弱的,易激动的婴儿,甚至可能造成死胎或生下孱弱婴儿。在17世纪前期就明确提出这个问题,实在难能可贵。
在智育方面他主张内容要广泛些,他说:“应当把一个人在人生的旅途中所当具备的一切知识的种子播植到儿童身上”。他给六岁以下的幼儿开了个十分广泛的教育内容的单子,其中包括:自然事物、光学、天文学、地理学、年代学、历史学、家务、政治学、辩证法、算术、几何学、音乐、语言等等,自然这些都是启蒙性东西,他认为只有这样,才能给他打下各种科学知识的最初基础。
在教育方法方面,他从唯物主义思想出发,强调实践性,主张让儿童通过自己的体验、观察进行学习,如学光学,可以观察太阳、天空、日月星晨、天空、颜色、镜子等。他主张教育时要注意适合儿童的方式。孩子是好动的,他的活动不应加以限制,最好是以游戏方式进行。他说:“凡是儿童喜欢的东西,只要对孩子没什么坏处,就应当让他们从玩中得到满足。”他认为这样做一则,可以锻炼身体,使身体健壮起来;二则,在这个过程中可以锻炼孩子的思维能力;最后还可以使儿童身心都能灵活起来。他认为“教与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