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性侵犯行为防范对策
幼教网整理了关于幼儿常规培养教案《幼儿性侵犯行为防范对策》,希望对幼儿学习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幼儿常见性侵犯行为①是幼儿园中常见的一种行为,具有直觉性、易外露、不稳定、易感染、受暗示等特点,它是一种消极的行为,不仅对他人或集体造成侵犯,而且对其个体的健康发展也受到阻碍,幼儿社会性、个性认知的发展是现代家庭和社会的重点关注,同时也是教师教育工作的开端。幼儿常见性侵犯行为的产生有其各种因素。因此,在教学中我们必须综合考虑幼儿的社会性、情感性与个性的全面发展,从环境、情感着手,通过创设良好的教育环境,引导孩子体验情感、宣泄情绪来保持自身心理和谐,从而防止和减少攻击性侵犯行为的发生。
一、幼儿常见性侵犯行为的表现
(一)幼儿期及攻击性侵犯的定义
幼儿,在我国法定上是指一岁至六岁为幼儿②,也有在儿童心理学上对幼儿年龄的划分为三至六岁,本文中的幼儿包括孩子儿童的统称,在我国为幼儿提供集中培育一般在幼儿园。为此,作为研究对象。
幼儿常见性侵犯行为是指幼儿身上常见的一种比较典型的不规行为,其外部可见为有意损害他人的行为,具体来说;一是指幼儿的好动任性激发殴打(愤怒,发脾气,失去控制,与主动型攻击夺取物品,控制同伴等)。二是指幼儿损坏同伴、霸道自大、用力推搡以及用物体或工具等有意侵犯他人身体的动作及行为。三是指幼儿叫骂、侮辱、贬低有意伤害他人的言语行为等。这些行为的出现表明幼儿人际交往有所不协调。
(二)幼儿常见性侵犯行为的表现
当幼儿个体的目标受挫,动机受阻时,常在态度和情绪上产生对抗心理,在行为上有攻击表现。攻击可分为直接攻击和转向攻击:直接攻击是指直接指向阻碍他人的目标和物件,通常表现为踢、打、扭、抓、咬等来表现实施自己的愤怒;转向攻击是指达不到侵犯目标和对象时,则会把攻击行为转向其他替代物,寻找“替罪羊”的方式转向攻击或发泄。幼儿的转向攻击主要表现为摔东西,扔砸,严重的甚至将攻击的倾向转向自伤身体或在地上打滚、哭喊等等。攻击行为虽然可以暂时发泄因挫伤感情而产生的情绪,但经常发生会引起不良后果。幼儿期正是人格的塑造期,攻击性倾向严重的幼儿往往会形成以后的人格缺陷。
(三)幼儿常见性侵犯行为表现形式上的不同
幼儿园里常见幼儿抢人家东西,抢不到就打人。有的孩子一天到幼儿园时,看见老师不先分给他玩具,就将别的孩子拿着的玩具抢了过来,并说“我在家里爸妈都得给我第一个玩东西”。原来,在家里都得从他。老师说:“在幼儿园就得挨个排队”。这类孩子人家正在玩东西,他就抢,不会说:“你先玩会儿,再给我玩”;一旦有了纠纷,他就会动手打人,不会说理。像这类孩子还是比较多。有的孩子刚上幼儿园,哭着找妈妈,老师把他抱起来,哄哄他,他居然打着老师哭闹不定,他不讲道理,谁哄他谁受打。攻击性侵犯行为当然是有多方面,有的幼儿一时自己不痛快,也不让别人痛快,我不好过,我也不让你好过,甚至以破坏、报复性的行为得到自己的安慰。如果老师不即时制止,采取方法,任其发展的话,将会越演越严重,甚至对孩子的一生都会留下阴影。
二、幼儿常见性侵犯行为有其五大影响
(一)家庭教养方式不当的影响
不同的家庭教养方式会培养出不同性格的幼儿。从阅教科书籍与育教考察,目前有许多研究者把家庭教养方式分为民主型、放任型、强制型、不和型四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