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天河区积分制入学申请指南
2017年广州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指南
一、申请对象
申请积分入学须符合以下条件(1、2项为必须项,后三项至少有其中一项符合):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非广州市户籍人员;
2.持广州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且满一年;
3.在天河区有合法稳定住所;
4.在天河区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
5.在天河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备注:
1.居住证时长计算方法
居住证时长截止到2017年8月31日。
(1)根据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2016年1月1日后办理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在穗有效居住年限按在广州市范围内办理居住证(或签注)的有效期限累计计算。
(2)2016年1月1日前办理居住证,根据2010年起施行的《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在穗有效居住年限按在广州市范围内办理居住证(或签注)的有效期限连续计算;2010年1月1日前办理《广州市暂住证》,暂住证持有人的在穗有效居住年限按广州市流动人员信息系统登记的广州市暂住证办理期限连续计算。
2.合法稳定住所:截止到2017年3月31日,本人或夫妻共同拥有房地产权的固定住所;在本市合法承租且依法办理租赁期一年及以上租赁备案手续的住所。
如申请人在本市有房产,以房产积分为准。
3.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截止到2017年3月31日,与用人单位在签订了一年期及以上劳动合同且已办理就业登记的劳动者,或者办理了工商登记的企业出资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截止到2017年3月31日,申请人员的劳动合同签订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单位和就业登记单位三方单位名称必须一致(总公司下属的分公司,集团公司属下子公司视为同一单位),不一致的不具申请资格。
4.社会保险:截止到2017年3月31日,在本市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满1年。外地转入社保、补缴社保不计算年限,重复参保期间不重复计算年限。以往参加了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申请人,其缴纳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时间纳入累计缴纳时间。
二、排名规则
根据申请人在《广州市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指标及分值体系表》中的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享受积分入学人员名单。在总得分相同的情况下,按指标体系中的指标序号顺序依次比较得分。
三、申报时间
2017年3月27日至2017年4月7日(递交纸质材料截止时间为4月7日中午12时前,网上填报资料截止时间为4月7日17时前),如需提供学历验证,系统可单项延迟至4月18日17时前提交。报名先后与排名无关,请错峰报名。
2017年4月15日区教育局将公布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招生计划总数及学位分配指引。届时,请登陆“天河教育在线”(www.tianhe.org.cn)的积分入学模块进行查看。具体学位分配事宜将于6月份开展。
四、申请地点
申请人居住证所在街道积分入学受理窗口。
五、申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