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呼和浩特市四区小学入学细则出台
19日18时,呼和浩特市市四区幼升小划片范围公布。按照《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呼教发〔2016〕12号)要求,呼和浩特市市四区根据入学人口分布、学位数、公办民办学校的容纳能力,尽量统一入学门槛和条件,出台小学入学具体细则,尽可能保障划片就近入学的公平公正。
首要条件――适龄儿童的网上信息采集和注册是市四区小学入学的首要条件。凡不参加呼和浩特市小学入学信息采集的适龄儿童,被视为在本地区没有入学需求,不安排就学。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学生取消其当年入学资格。
招生对象――招生对象仍为年满六周岁(2010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出生)、具有市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没有市四区正居户籍、在市四区合法稳定居住、就业且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招生条件――市区正居户口学生入学要求“两个一致”,即适龄儿童的户籍与法定监护人的户籍要一致,户籍地址与房产证地址要一致。因特殊情况造成本市市区户口与实际居住地住宅不一致家庭的适龄儿童,则需按照各区相关规定办理。
此外,凡属玉泉区城区正居(含城中村)户籍的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可志愿选择玉泉区民族实验小学或就近片区内指定学校登记入学,属玉泉区农村户籍的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可志愿选择百什户民族小学或就近中心校所属学校登记入学。接受蒙古语授课学生入学安排,户籍或居住地在玉泉区、托县、和林县和清水河县范围内的学生入玉泉区民族实验小学就读。具有新城区满族户籍的适龄儿童入满族小学必须符合“两个一致”原则。
此外,家长们在了解各自所在学校招生片区后,要注意7月22日至7月29日为审核材料阶段,8月10日将公布新生入学结果。
据悉,2016年呼和浩特市市四区小学入学实行计划管理。市四区按照学校办学规模制定小学招生计划,根据网上信息采集数据和招生计划划定学校招生范围,并在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布。2016年小学新生学籍将依据“小学入学服务系统”的数据统一建立。同时,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有能力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根据其残疾程度,安排其入普通小学随班就读;没有能力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到特教学校报名入学。
市教育局表示,在审核材料阶段各相关单位要对家长所持各种材料必须认真严格审核,出现有疑问情况的必须实地调查了解,如家长所持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学校可不予办理。同时,各校要严格控制班容量,禁止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各学校未经区教育局批准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
市教育局特别强调,在幼升小工作上要坚决杜绝违规操作,市四区教育局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市教育局统一规定的招生工作时间表和招生程序;坚决治理乱收费;坚决禁止公办学校单独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各类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培训班;坚决禁止学校私自招生;坚决禁止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中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和面试选拔学生;严禁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同时,要认真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依法严肃处理违规违纪事件。(记者苗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