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武汉东湖高新一年级新生摸底公告(2)
四、所需审核资料:
说明:本方案中所指房产指普通住宅,不含商业用途和经营用途的酒店公寓、写字楼、商铺、厂房等;户籍指普通家庭户,不含集体户、空户和搭户。
①辖区内有房产的:
a.户口本(非本市户口需另提供居住证,居住证住址与房产地址一致,复印件上注明社区名称和门牌号码)
b.房产证(购房合同,还建房的原居民提供经所辖村委会开具的证明,注明门牌号码)
c.出生证明
d.儿童预防接种手册
e.入住证明(由物业开具,注明门牌号码)
f.就业证明(或营业执照,就业证明以人社部门开具的为准),高新区户籍可不提供。
注:适龄儿童户籍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并长期居住在一起,适龄儿童父母并无其他住房的,如能提供区房管局出具的无房证明,可先予以登记。
②辖区内无房产的:
a.户口本(非本市户口需另提供居住证,居住证住址与租房地址一致,复印件上注明社区名称和门牌号码)
b.租房合同(另附房产证、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产权人联系方式)
c.出生证明
d.儿童预防接种手册
e. 就业证明(或营业执照,就业证明以人社部门开具的为准)
f.入住证明(由物业开具,注明门牌号码)
五、注意事项
①因平台之前处于测试阶段,所有数据将于4月14日23:00正式开放前清空,请之前参与测试的家长重新注册。注册前请先仔细阅读《家长用户操作手册》。
②社区(物业)审核时查看原件,留存关键证明材料的复印件(A4纸复印并装订在一起,交社区审核人员留存),对无法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假材料的将不予登记。
在社区(物业)登记后必须在“东湖高新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同步登记,否则登记无效。
③截止2017年5月31日未交付或未实际入住的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房产已实际入住,但户籍未落户在该房产上的需将户籍迁到该房产上,以免影响孩子入学。
④非武汉市户籍必须持有居住证,没有办理居住证或居住证还在办理过程中、或仅持有居住证但没有就业证明(或经营许可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其子女不符合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条件,不能在我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就读,请回户籍地登记入学,以免影响孩子正常入学。
⑤本次摸底,只作为划定服务范围和下达学校招生计划提供参考,不作为学校招生服务范围使用。各校正式服务范围以6月15-18日光谷教育网公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