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区第二幼儿园2017年秋季招生公告
广州南沙区第二幼儿园2017年秋季招生公告
一、幼儿园基本情况
(一)我园是南沙区教育局主办的全日制公办幼儿园,属于教育部门举办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幼儿园龙光园区位于南沙区凤凰大道东龙光棕榈水岸小区南部,万科园区位于南沙区凤凰大道东万科府前花园一号小区旁。
(二)我园以“情景式教育”、“自主学习”为办园特色,将其贯穿于日常生活及教育教学活动中,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和谐发展。为培养“健康活泼、好奇探究、文明乐群、勇敢自信、有初步责任感的儿童”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招生人数及年龄
(一)招生人数:龙光园区招收小班3个,每班25人,共75名幼儿;万科园区招收小班3个,每班25人,共75名幼儿。
(二)招生年龄:年满3周岁的幼儿,即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以身份证或户口本身份证信息为准。
三、招生原则和范围
(一)幼儿园招生工作,坚持区负责、合法规范的原则,确保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公开进行。
(二)按《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穗教基教〔2017〕24号)和《广州市南沙区2017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教育部门办幼儿园面向社会电脑派位或其他公平、公开的方式招生的比例为90%。其中,教育部门举办的小区配套幼儿园,90%面向社会招生的学位,优先考虑南沙区户籍的小区业主子女入园,剩余学位面向社会电脑随机派位进行分配;若90%的比例无法满足以上符合要求的小区业主子女入园,则剩余的学位需继续招收符合要求的小区业主子女入园直至100%;若符合要求的小区业主子女入园超过招生总名额,则在符合要求的小区业主子女中通过电脑派位或其他公平、公开的方式进行招录。
四、报名方式
幼儿报名时,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幼儿及户口本、监护人二代身份证(若报读幼儿已办理了个人身份证的也一并提交)、出生证、小区户籍的房产证(房产证及房屋交易中心出具的查册证明)、保健手册及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幼儿彩色照片(小一寸红底)一张到幼儿园报名。其中,报读教育部门举办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一)必须年满3周岁的幼儿(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以身份证或户口本身份证信息为准)。
(二)具有南沙区户籍的龙光棕榈水岸小区或万科府前花园小区业主适龄子女,符合本区统筹安排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资格的非本区户籍的龙光棕榈水岸小区或万科府前花园小区业主适龄子女及符合南沙区高端领军人才和重点发展领域急需人才的龙光棕榈水岸小区或万科府前花园小区业主适龄子女(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
(三)报读幼儿具有龙光棕榈水岸小区或万科府前花园小区地址的户籍;
(四)幼儿园园舍所在小区房产业权属于报读幼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中任一种均视为符合该项条件;
(1)该房屋产权人仅为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房产证为准);
(2)该房屋产权人为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他人,但房产为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唯一房产(以房产证及房屋交易中心出具的查册证明为准)
(3)该房屋产权仅属于幼儿祖辈,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名下无房产,且该房产是幼儿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长期居住地(以房产证、房屋交易中心出具的查册证明为准)。
五、招生报名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7年5月5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过时不候)
(二)报名地点:南沙区第二幼儿园一楼小会议室。
为便于安全及管理,请在当天8:00到园侧门门口(北门)保安处拿报名顺序号,9:00报名时按号进园。报名资料的复印件不予退还,仅用于本次报名,录取与报名先后顺序无关。
(三)录取时间:6月15日前由幼儿园发信息通知录取的新生家长到幼儿园领取《新生录取通知书》。幼儿收到《新生录取通知书》后,应按有关规定到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六、收费标准(穗价〔2012〕233号)
(一)保教费485元/月/人;
(二)服务性收费:伙食费:330元/月,按实结算;
(三)晚托费:按时收取,下午五点以后接走的幼儿每人加收10元/次。
七、注意事项
(一)幼儿监护人须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资料将被取消区属公办幼儿园的录取资格。
(二)广州市南沙区第二幼儿园属龙光棕榈水岸小区和万科府前花园小区配套幼儿园,因此本公告所指小区为龙光棕榈水岸小区一期二期及万科府前花园小区(不含其他小区)。
八、咨询电话:龙光园区39001010,余老师
万科园区39001020,庄老师。
南沙区第二幼儿园
2017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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