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从化区2017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广州市从化区2017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为了做好我区幼儿园招生管理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透明,维护招生工作的正常秩序,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穗教基教二〔2017〕24号)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从化区2017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立足从化经济社会发展和学前教育发展的现状和趋势,以幼儿发展为本,统筹本区学前教育资源,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性、普惠性原则,进一步完善我区幼儿园招生政策,满足我区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特成立“广州市从化区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幼儿园招生工作,研究和决定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领导小组由区教育局罗树人局长担任组长,由区教育局郭永章主任督学任副组长,成员由区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科、区托幼办、区招考办、区教育信息中心、从化区幼儿园、从化区第二幼儿园、从化区第三幼儿园、各教育指导中心的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在区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科设立办公室,职成科会同招考办、信息中心等科室具体负责幼儿园招生相关工作。
三、招生原则
(一)合法规范的原则。幼儿园招生工作,坚持在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合法、规范、有序、公开进行。
(二)免试入园的原则。幼儿园不得进行测试、口试或任何类似于考试及审查成绩的方式办理招生。
四、招生对象
(一)年龄为3周岁(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从化户籍(2017年4月30日前入户)适龄幼儿。
(二)年龄为3周岁(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资格的非本地户籍人口适龄幼儿(具体见附件4)。
五、招生办法
(一)教育部门办幼儿园。
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包括从化区幼儿园、从化区第二幼儿园、从化区第三幼儿园。
1.招生方式
(1)从化区幼儿园、从化区第二幼儿园面向社会以电脑派位的方式招生,电脑派位的比例为招生学位数的90%。
(2)从化区第三幼儿园招生学位数的90%在优先考虑上城湾畔小区业主子女入园的情况下,剩余学位面向社会以电脑派位的方式招生。当小区业主子女人数超出招生学位数时,采用摇号进行分配。
(3)面向社会电脑派位招生后的剩余学位由各幼儿园自主招生。
2.招生工作流程
(1)公布、申报招生计划
5月7日—11日,在从化电台、从化电视台、今日从化、从化教育信息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布《2017年从化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5月7日—10日,从化区幼儿园、从化区第二幼儿园登录从化教育信息网在“从化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从化幼招服务平台”)中申报电脑派位招生计划及幼儿园招生信息。
5月12日-14日,从化区第三幼儿园登录从化教育信息网在“从化幼招服务平台”中申报电脑派位招生计划及幼儿园招生信息。
(2)报名
?5月10至11日(星期三、星期四)两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上城湾畔小区符合条件的幼儿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幼儿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购房合同需提供购房付款发票)等到从化区第三幼儿园现场报名,所有资料需提供原件核实并上交复印件一份。
?5月12日,从化区第三幼儿园审查、确定拟录取小区业主子女入园名单,并将名单在园外公告栏张贴及在网站公示。
?5月12日-14日,从化区第三幼儿园登录“从化幼招服务平台”,上报已被本园录取的小区业主子女幼儿名单及身份证号,并申报电脑派位招生计划。
④5月15日8:00—17日17:00,从化区幼儿园、从化区第二幼儿园、从化区第三幼儿园接受满足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网上报名。由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从化区教育局网内的“从化幼招服务平台”,进行实名制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
双胞胎(多胞胎)参加幼儿园电脑派位可在“一号派位,同园录取”或“多号派位,按实录取”两种方式中任选其一,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每个幼儿只可参加1所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的电脑派位。经发现填报多所的,一律取消其参加电脑派位资格。
不具备条件的家庭,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可向拟报名的幼儿园提出申请,由幼儿园提供网上报名服务。
(3)电脑派位
5月18日上午9:00,在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的监督下,由招生领导小组人员启动电脑派位程序进行电脑派位,并当场公布拟录取幼儿名单,同时在“从化幼招服务平台”发布派位结果,供幼儿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查询。
(4)资格审核
5月19日-21日,各幼儿园负责对拟录取幼儿进行资格审核,并在“从化幼招服务平台”录入审核结果。资格审核时,由幼儿园现场打印《从化区公办幼儿园报名表》,拟录取幼儿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当场确认,并将监护人与幼儿共同户口簿(若户口簿不共有则须提供幼儿户口簿及法定机构如法院、公安机关等出具的监护证明)、监护人二代身份证、幼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的复印件交幼儿园存档备查。经资格审核发现电脑派位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或证明材料不齐全且未按时补齐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幼儿园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5)补录
5月22日-24日,资格审核产生的空缺名额按排位序号从小到大由后续幼儿依次递补。幼儿园负责通知后续排位序号的幼儿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补录期间进行递补录取资格的现场审核确认。
(6)公示录取名单
5月25日—5月31日,最终录取名单由幼儿园在园区公告栏和“从化幼招服务平台”同步公示。
(7)发出《新生录取通知书》
6月3日—4日,由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带录取的幼儿本人到录取的幼儿园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领取《新生录取通知书》,逾期未注册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8)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幼儿可到我区其它各类型幼儿园报名。
(二)其他公办幼儿园
其它公办幼儿园2017年面向社会招生的方案、流程等由幼儿园会同举办单位制定并报教育局备案,向社会公布后实施。招生报名工作在5月份完成,录取工作在6月中旬前完成。
(三)民办幼儿园
由幼儿园各自制定招生方案,面向社会招生。招生报名工作在5月份完成,录取工作在6月中旬前完成。
六、录取后相关工作
(一)幼儿收到《新生录取通知书》后,应按有关规定到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二)新生入园后,各幼儿园要认真做好新生在园学籍及相关信息登记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认真制定幼儿园招生计划。各幼儿园要根据所在区域生源情况和本园实际,合理制定本园2017年招生办法,明确职责任务,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开展。
(二)做好特殊儿童的入园工作。根据省、广州市有关文件精神,做好我区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及其他优抚对象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工作。同时,普通幼儿园应依法招收适龄轻度残疾幼儿入园随班就读,残疾程度较重的幼儿应送到特殊教育机构、康复机构接受学前教育。
(三)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和咨询电话,为幼儿法定监护人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切实做好招生宣传、政策指引、资格审核和注册入园等日常组织和招生工作。
(四)加强监督工作。从化区2017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本区幼儿园的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加强对本区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认真制定本区域招生方案,及时公开招生工作信息,认真审核幼儿园招生计划及宣传资料,积极引导幼儿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录取幼儿。对玩忽职守或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