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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天津市滨海新区小学招生入学指南

家长帮天津社区 2017-10-30 20:3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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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天津市滨海新区小学招生入学指南

  一、入学年龄

  (一)入学年龄

  2017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应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二)延缓入学

  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法定监护人应当于5月19日向户籍所属学校提出申请。

  二、报名入学时间

  2017年5月20日(星期六)、21日(星期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30—3:30

  各学校于5月12日开始通过学校网站公告、张贴招生简章和入学须知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的具体操作方案和办理流程,家长朋友们请及时关注。

  三、入学办法

  (一)本区内“人户一致”

  1.入学条件:本区适龄儿童的户籍和合法固定居所证明地址相一致,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或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适龄儿童户籍随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须有父亲或母亲至少一方的户籍)。

  2.入学办法:按照各校招生简章于5月20日、21日到所属学校报名。

  3.所需材料:居民户口簿(包括蓝印户口)、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办理地点:所属学区片学校。

  (二)本区内“人户分离”

  1.入学条件:本区内适龄儿童的户籍和合法固定居所证明地址不一致。

  2.入学办法:按照各校招生简章于5月20日、21日到实际居住地所属学校报名。由区教育体育委员会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所需材料:居民户口簿(包括蓝印户口)、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办理地点:到实际居住地所属学区片学校。

  (三)跨区“人户分离”

  1.入学条件: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的适龄儿童,户籍在外区,实际居住在本区。

  2.入学办法:由户籍地所属区教育局先行统筹安排入学。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按照各校招生简章于5月20日、21日到实际居住地所属学校报名。由区教育体育委员会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所需材料:居民户口簿(包括蓝印户口)、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办理地点:到实际居住地所属学区片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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