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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天津市武清区幼升小招生入学指南

家长帮天津社区 2017-10-31 22: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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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天津市武清区小学招生入学指南

  一、入学年龄

  (一)入学年龄

  2017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应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二)延缓入学

  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法定监护人应当于5月30日前向服务区学校提出申请。

  二、报名入学时间

  2017年5月20日(星期六)、21日(星期日)

  上午:8:00—11:00

  下午:2:30—5:30

  各学校于5月12日开始通过学校网站公告、张贴招生简章和入学须知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的具体操作方案和办理流程,家长朋友们请及时关注。

  三、入学办法

  (一)本区内“人户一致”

  1.入学条件:本区内“人户一致”,是指在本区内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或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地址与合法固定居所的地址一致。

  2.入学办法:到居住地所属服务区学校登记入学。

  3.所需材料:居民户口簿(包括蓝印户口)、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

  4.办理地点:居住地所属服务区学校。

  (二)本区内跨镇街“人户分离”

  1.入学条件:本区内跨镇街“人户分离”,是指在本区内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或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地址与合法固定居所的地址不在同一镇街。

  2.入学办法:由户籍地所属镇街先行统筹安排入学。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由实际居住地所属镇街(或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协调安排入学。

  3.所需材料:居民户口簿(包括蓝印户口)、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

  4.办理地点: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属服务区学校。

  (三)武清城区内“人户分离”

  1.入学条件:武清城区内“人户分离”,是指在武清城区内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或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地址与合法固定居所的地址不一致。

  2.入学办法:到居住地所属服务区学校登记入学。

  3.所需材料:居民户口簿(包括蓝印户口)、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

  4.办理地点:居住地所属服务区学校。

  (四)跨区“人户分离”

  1.入学条件:跨区“人户分离”,是指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或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地址与合法固定居所的地址不在同一区。

  2.入学办法:由户籍地所属区先行统筹安排入学。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由实际居住地所属镇街(或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协调安排入学。

  3.所需材料:居民户口簿(包括蓝印户口)、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的有效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




  4.办理地点: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属服务区学校。

  (五)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1.入学条件: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是指在本市申领取得天津市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的境内来津人员具备正常接受学校教育能力的随迁子女。

  2.入学办法:到居住地所属服务区学校登记,由区教育局将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3.所需材料: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区合法居所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区的务工就业证明及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本市或原户籍地卫生部门签发的随迁子女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4.办理地点:居住地所属服务区学校。

  (六)华侨子女、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子女入学,请咨询武清区教育局教育科,咨询电话60911872。

  (七)残疾儿童

  符合招生政策的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 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由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咨询方式如下:

  天津市聋人学校

  地址:河北区正义道嵩山里

  电话:24575518—8030、8033

  天津市视力障碍学校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梅江道2号

  电话:88252812、88250883

  天津市武清区特殊教育学校

  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杨村街建设南路广厦东里18号

  电话:82263118

  (八)民办学校

  本区民办学校为天津英华国际学校和黑利伯瑞国际学校。具体招生办法见学校5月12日公开的招生简章。

  四、咨询电话

  60911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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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津津

  家长帮小编 1469 发私信

  2017-5-15 17:18 只看该作者 280#




  2017年天津市蓟州区小学招生入学指南

  一、入学年龄

  (一)入学年龄

  2017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应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二)延缓入学

  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法定监护人应当于5月30日前向户籍地所属学校提出申请。

  二、报名入学时间

  2017年5月20日(星期六)、21日(星期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00-5:00

  各学校于5月12日开始通过学校网站公告、张贴招生简章和入学须知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的具体操作方案和办理流程,家长朋友们请及时关注。

  三、入学办法

  (一)本区内“人户一致”

  1.入学办法:户口与房产证一致。持有效证件到规定片内学校登记。

  2.所需材料:户口本(包括蓝印户口)、房产证或土地证、儿童预防接种证。

  3.办理地点:

  片内学校。

  (二)本区内“人户分离”

  1.入学办法:本区内户口与房产证不一致。持有效证件到规定片内学校登记,由教育局根据各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2.所需材料:户口本(包括蓝印户口)、房产证或土地证、儿童预防接种证。

  3.办理地点:片内学校。

  (三)跨区“人户分离”

  1.入学办法:天津市户籍,户口与房产证不一致且在不同的区。由户籍地所属区教育局先行安排入学,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需在本区入学的,由教育局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排入学。

  2.所需材料:户口本(包括蓝印户口)、房产证或土地证、儿童预防接种证。

  3.办理地点:指定学校。

  (四)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1入学办法:持有蓟州居住证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所需材料

  (1)在有效期内的天津市居住证原件。

  (2)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本。

  (3)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

  (4)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在我区务工就业证明,经商的需要工商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件;务工的需要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我市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养老和医疗险)。

  (5)天津市或原户籍地卫生部门签发的随迁子女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

  3.办理地点:指定学校。

  (五)残疾儿童

  符合招生政策的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 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由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咨询方式如下:

  天津市聋人学校

  地址:河北区正义道嵩山里

  电话:24575518—8030、8033

  天津市视力障碍学校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梅江道2号

  电话:88252812、88250883

  天津市蓟州区育才学校

  地址:蓟州区武定西街42号

  电话:82718880

  四、咨询电话

  按所属学区片拨打招生学校电话:

  蓟州区第一小学     15722289080

  蓟州区第二小学     29031945

  蓟州区第三小学     15760712510

  蓟州区实验小学     29031927

  蓟州区第六小学     60115103

  蓟州区第七小学     60113576

  蓟州区第八小学     60125785

  蓟州区山倾城小学   82877710

  蓟州区公乐小学     60183535

  蓟州区同乐小学     22772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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