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市武清区杨村第十四小学招生简章
杨村第十四小学2017年秋季一年级招生简章
2017-05-12
根据武清区教育局《2017年武清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我校义务教育责任区内新一年级招生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相关政策:
1、招生年龄:2017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报名时带着孩子)。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父母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凡超龄儿童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开具的“未建学籍”证明。
2、招生学片区域:新湾花园、香江广场、尚园小区、盛世华府、观湖花园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登记时间:
5月20、21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
三、携带证件要求:(报名时请携带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请您按序号顺序排列好)
1.本区户籍适龄儿童:
(1)户口簿(包括蓝印户口)、(复印户口本首页、户主、父亲、母亲、孩子那几页)
(2)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房产证复印有房主的那页,购房合同复印有名字、盖章的那几页,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
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有效证件,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注:有所属学区片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但户口不在城区的,此类情况学校先登记,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登记人数、班额等)统筹协调安排入学。
2.本市跨区县”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
有所属学区片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但户口不在武清区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开具的“人户不能统一”的证明),此类情况学校先登记,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登记人数、班额等)统筹协调安排入学。
3.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1)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合法居所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自有住房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4)居住证持有人的务工就业证明,同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5)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招生地点:杨村第十四小学一楼大厅
五、咨询电话:22958165
杨村第十四小学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