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明新区2017年幼升小招生常见问题解答
深圳光明新区2017年幼升小招生常见问题解答
1.2017年我市义务教育招政策有什么变化?
答:经市政府批准,2017年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基本维持原“1+5”文件的就读条件,体现政策的连贯性和稳定性,但也有变化,主要有:一是取消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作为申请入学的必备条件,仅作为积分入学项目。二是取消营业执照、就学联系函和转学证明材料。三是将港澳籍学生纳入我市义务教育服务范畴,和非深户籍学生一样参加积分入学。
2.光明新区学区住房锁定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为缓解我区公办学校学位持续紧张的局面,科学、公平、合理地配置教育资源,促使全区生源分布更趋合理,引导家长理性选择申报学校,从2017年起,全区所有公办学校实行学区住房学位申请限制,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家庭申请学位,将对已成功申请学位的房屋地址进行锁定。锁定办法如下:
(1)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必须是相同的父母或监护人。
(2)一套住房被锁定后,小学6年、初中3年后才解除锁定状态(住房是否被锁定可在“光明新区阳光招生服务平台”查询)。
3.深圳户籍儿童在市外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回深就读初一年级的,还需提供什么材料?
答:还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
4.申请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的港澳籍适龄儿童,除参照非深圳户籍儿童提供材料外,还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还需提交香港(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和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5.小学毕业生需跨区就读该如何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
答:需到本市其他区就读初中的学生,根据拟就读区教育行政部门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网上申请学位、交验学位申请材料等。
6.儿童出生证、身份证上的名字或出生日期与户口本不符,有影响吗?
答:如果儿童出生证的日期或姓名与户口本不符合,但是儿童户口与父或母在同一本户口本上,则不受影响;如儿童户口与父或母不在同一本户口本上,必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7.身份证、居住证的地址和房产证、租赁合同的地址不一致,需要更改吗?
答:不需要更改,是以房产证或租赁合同上的住址作为确定学区范围的依据。
8.住在亲戚家,能用亲戚的房产证申请学位吗?
答:不能。须用孩子的直系亲属(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房产证申请学位,不能用亲戚的房产证申请学位。
9.我购买了一套房屋,没有在国土局备案,也未办理过户,但有律师见证书,可用它申请学位吗?
答:不能。市司法局下发《关于严禁为违法建筑销售行为提供公证和律师见证服务的通知》中明文禁止公证机构和律师为违法建筑买卖提供相关公证和见证服务。用以申请学位的房屋必须符合相关规定,提交合法的证明材料,因此私人之间买卖的房屋不能用来申请学位。
10.我需要提供什么样的租赁材料?可以用我和房东自行签订的租赁合同申请学位吗?
答:须提供相应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的真实有效的《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未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不能用来申请学位。
11.我被派遣到某单位、公司工作,住在该单位、公司提供的集体宿舍,社保由派遣公司购买,怎么提供住房证明?
答:由于这种情况下,社保清单上的单位与集体宿舍单位不一致,故需提供派遣到该单位的合法有效证明材料和核实电话,加盖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单位的公章。
12.我能使用自家商铺的租赁合同申请学位吗?
答:租赁合同中的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不能是商铺、厂房、仓库、办公等用途。
13.我住在亲戚家,能用亲戚的租赁合同申请学位吗?
答:不能。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必须是学生的直系亲属(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如承租人是学生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该生须与他们在同一户口本上或通过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儿童父母结婚证、儿童出生证等材料来体现。
14.对提供的社保有哪些要求?
答:(1)父母一方须在本市有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缴交记录且为正常缴交状态。如是多年前用15位老身份证号码办理的社保,需到就业的单位或公司申请将社保信息中的身份证号码更新为18位。(2)需打印《参保证明》,便于家长网上报名填写及学校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