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租赁新政于10月31日正式实施
北京住房租赁新政于10月31日正式实施,新政规定的条例涉及租房的方方面面:
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符合相关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租房区接受义务教育;
非本市户籍家庭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依法申请办理其适龄子女在出租住房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手续;
规范租房租金、押金的收取和支付,出租人应当按月收取租金;
市民也可以像淘宝用户一样,给租房方好评、差评,作信用评价;
下面分享政策都包含哪些内容,对未来幼升小有哪些难题待破?
一满足条件子女可在租房所在区入学
1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子女可“跨区”入学
《通知》中规定: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
2非京籍无房家庭可在租房区入学
承租人为非北京市户籍家庭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以及北京市关于非京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具体规定,依法申请办理其适龄子女在出租住房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手续。(具体办法由各区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参考近两年幼升小入学政策,非京籍幼升小需准备五证材料, “五证”包括:
1、在京实际居住证明;
2、在京务工就业证明;
3、全家户口簿;
4、北京市居住证(或北京市居住登记卡);
5、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
北京此次发布并实施住房租赁新政,目的是完善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同时可以让那些在京工作和生活的人们能够公平的得到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让大家可以通过合理的租赁方式入住在理想学校的划片区域,以达到上学的目的。
众所周知,北京房价之所以常年居高不下,最大因素与教育相关,由于北京的教育资源得天独厚,很多人都选择让自己的子女北京接受义务教育,同理,即便是京籍人群,地处偏远城区,也希望可以让孩子进入主城区读书,长此以往,导致了目前的现状——“入学难”。
虽然近几年不断推行教育改革,加大各区教育水平的综合能力,以新建校、合并校等形式来拉动学校综合水平,但是从现阶段来看还需要完善的过程,因此北京主城区,如西城,海淀、东城、朝阳等传统的教育强区依然是大家关注的焦点。
二多方面维护租房人的合法权益
1出租住房需满足基本的使用功能
除了结构、消防等方面的安全要求外,出租住房还要满足基本使用功能:以原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改变房屋内部布局分割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储藏室等不宜居住的空间不得出租用于居住;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标准。
2合同期内房东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
租赁当事人应当根据出租住房所在区域市场租金水平合理约定租金,合同期内房东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如果房东收取押金的,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押金的数额、管理或托管方式和退还时间等。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终止日起3个工作日内,房东应将押金退还租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