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市宝坻区华苑小学招生简章
宝坻区华苑小学新一年级招生简章
我校按照宝坻区教育局2017年小学招生工作的安排意见,现将今年秋季一年级招生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年龄: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
二、招生范围:建设路以南(不含中保楼)至环城南路,幸福路-开元路以东至东城南路-钰华街(苑北路小区、宏发楼、天宝华苑、天宝新苑<1-22号楼>、西方寺宿舍、南苑庄村、西南楼宿舍)。
三、招生时间:
2017年5月20日、21日 上午7:30—10:00
其他时间 周五上午
四、招生办法:
1.适龄儿童在报名时携带户口本原件(户口需与父母在一起)、复印件(首页及学生本人页),房证(产权人为父或母)原件、复印件,儿童预防接种证明。
2.适龄儿童家长提前到所属地医院开具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否则不予办理。
五、其他事项说明
1.学生户口属于本片,且与父亲或母亲在同一户口薄上,户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口薄上也需要有父亲或母亲的户口。
2.家庭房屋产权证在本片内,学生户口需与父亲或母亲在同一户口薄上,户主可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学生、父母与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户口在同一户口薄的,房屋产权人可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购房已入住暂无房证的,需提供购房发票和购房合同)
3. 拆迁户子女,持区房建办开具的拆迁证明、户口簿、房管局开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就近入学。。
4. 在我区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的投资者及引进的科技人才的子女,持相关部门的证明,按现家庭住址就近入学。
5.以上各种复印件一式两份,户口薄只复印首页、学生本人页(户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还需复印父或母页)。
宝坻区华苑小学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