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市宁河区芦台第四小学招生简章
宁河区芦台四小
根据宁河教育【2017】13号关于招生工作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2017年秋季一年级招生简章。
一 、全镇招生原则
芦台镇内五所小学招收新生必须具有芦台镇户口(不含董庄片、赵庄片,以下均同),按照区教育局划定的学区片,实行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免试入学。
二 、招生范围
1、年满六周岁(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学校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本人和父母户口(含蓝印户口)及住房在光明街 、曙光里街、文化街、粮食大楼、爱地小区、唐宁里的适龄儿童。
2、适龄儿童户籍的户口必须和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口在同一户口本上。
三 、报名时间、地点
5月20—21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逾期不予办理(未及时报名的,新学期开学前全镇统一组织补招,具体时间见学校门前通知)。报名结束后,上级部门将认真核对户口本和房本等资料,若查实弄虚作假,进行全区通报,并停止登记入学。
报名地点:芦台四小多功能教室(前院东侧)。
四 、报名要求、录取办法
家长带齐证件带着儿童一起报名。为避免证件丢失,学校希望每位家长将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统一装在透明的文件袋中。复印(均一份)基本要求:户口本 ,首页、父母或其他相关两人及学生页;房产本 ,首页、持有人姓名页及有房产局公章页;儿童预防接种证 ,印有学生姓名页、证明打完防疫盖章页(接种证到芦台医院盖章)。
新生录取包括本校录取和教育组统筹录取,8月26日到学校门前看录取分班表。
五 、其他情况说明
1、本校招生范围内“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依据居民户口薄(包括蓝印户口)、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到芦台四小登记入学。
2、户口在四小招生范围内,但适龄儿童户籍的户口未和父母或祖父母、外 祖父母户口在同一户口本上,投靠其他亲属的到芦台教育组报名。(芦台一小行真礼堂)
3、跨区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户籍地所属区教育局先行统筹安排入学。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且确有实际困难,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由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到芦台教育组报名(芦台一小行真礼堂)。
4、外地来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持五证(居住证、户口本 、在津合法居所证明 、务工证明和在津社保缴费凭证 、预防接种证,都交原件及复印件)到教育组报名(芦台一小行真礼堂)。
5、智障儿童到宁河区特殊教育学校(桥北恒大小区对面)报名。
芦台镇教育组咨询电话:
69590545 69592462 15712255262
宁河区教育局咨询电话:69591381
监督举报电话:69582271
邮箱:nhjyjjw@163.com
通讯地址:宁河区芦台镇新华道34号。
邮政编码301500
宁河区芦台镇第四小学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