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市北辰区特殊教育学校招生简章
北辰区特殊教育学校
一、招生条件
1.招收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必须具有本区户籍,或外来务工人员家庭“五证”齐全的;
3.无传染病,且生活能自理,有一定学习能力的中度智力残疾、智障、孤独症等适龄儿童均可报名。
二、报名时间及具体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21日 - 5月22日。(8:30-16:30)
2.具有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请携带户口本(包括蓝印户口)、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儿童医院智力检测证明,由监护人带领子女,到学校报名。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在津入学的,其父母必须已经在招生前到学校进行过入学申请登记,并能提交以下材料,方可报名:
⑴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⑵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⑶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天津合法居所的证明;
⑷居住证持有人在天津的务工就业证明(含至少一年在津缴存的社保);
⑸由天津市或原户籍地卫生部门签发的随迁子女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⑹儿童医院开具的智商检测证明。
三、报名地点
北辰区特殊教育学校安达路2号
联系电话:26918033转8019 8010
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北辰区特殊教育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