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市静海镇第四小学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按照《静海区2016年小学招生工作意见》指示精神,现将静海镇第四小学2016年一年级新生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生时间
2016年5月21日(星期六)、22日(星期日)。
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二、招生条件
1.招生年龄:2016年小学入学的适龄儿童应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父母应当提出申请,在乡镇(校)招生主管部门备案。
2.招生范围:运河以东,铁路以西,静文路以北,北华路以南(不包括孙家场、刘官庄、曹官庄),运河以西东方红路以北的新泰里、韩家口、大口子门、小口子门、大河滩、小河滩、义渡口的各居委会或村街人口。
3.证件要求:本区片户籍适龄儿童依据居民户口薄(包括蓝印户口)、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学校登记入学。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外)祖父母(与适龄儿童父母同户)。户口迁入时间截止到2016年5月22日。
三、报名须知:
1.按时报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必须在规定招生时间内携儿童一同到校报名。
2.证件齐全:需持交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户主页与儿童页印在同一页A4纸上。需持交房屋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需持交儿童预防接种证。
3.报名程序:
(1)验证:由主管部门对上交的证件核实查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录取。
(2)登记:登记信息,微机录入注册。
(3)发证:证件查验合格后进行学籍录入签订《保学协议书》。
(4)新生报名后一周即5月28日上午8:30—11:30或下午2:30—5:00到本校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4.报名地点:静海镇第四小学教学楼一楼大厅。
四、招生咨询电话:28639882
静海镇第四小学
2016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