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积分入户申请办理常见问题解答
深圳市积分入户申请办理常见问题解答
1.我市积分入户何时开始申请?
深圳市2017年度积分入户网上申请时间为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9月30日。
2.申请积分入户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申请积分入户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龄男性在55周岁以下,女性在50周岁以下;
(二)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三)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或在深圳市租赁住房)并依法按时参加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年限均已满5年;
(四)未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
(五)申请积分入户人员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社会抚养费已缴纳完毕。
3.有哪些积分指标?
积分指标包含稳定居住、稳定就业、诚信守法三类:
(一)稳定居住指标为自有住房和租赁住房两种(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进行积分)。
(二)稳定就业指标为依法按时缴交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
(三)诚信守法指标为不良信用记录;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刑事犯罪记录;被强制戒毒或因吸毒被执行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记录。
具体指标项目、说明和分值请查阅《深圳市积分入户指标及分值表》。
4.什么时候开始核查基本申请条件和计算积分?
申请人入户条件核查及积分分值计算时点为当年度申请截止日期(2017年9月30日当日)。
5.在哪里申请积分入户?
我市积分入户申请统一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人可于2017年7月17日至9月30日期间登陆“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http://www.szga.gov.cn/),进入“民生警务”-“户政业务”-“户籍迁入”,选择“积分入户”进行网上申请;
或关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szga-110),进入“民生警务”-“户政业务”,选择“积分入户申请”业务进行网上申请。
6.如何进行网上申请?
申请人先以本人真实身份信息注册申请账号。在申请平台点击“在线申请”,阅读有关告知和申请须知内容后,按照申请系统提示的申请步骤和要求,如实填报申请人相关信息,最后确认所填信息并提交申请。
7.如何查询本人申请记录?
在申请平台登陆申请人的申请账号,进入“我的申请”查询申请人的申请记录。
8.如何更改已提交的申请信息?
在申请平台登陆申请人的申请账号,进入“我的申请”点击已申请记录列表“详情”,点击页面下方“修改”进行更改,完成申请信息更改后点击“确认提交”,即完成更改。
9.如何撤销已提交的申请?
在申请平台登陆申请人的申请账号,进入“我的申请”点击已申请记录列表“撤销”并确认,申请状态显示为“已撤销”即完成撤销申请。
10.何时截止更改申请信息或撤销申请操作?
申请人自提交积分入户申请后,在年度申请截止之日(2017年9月30日)前,均可登陆申请平台更改申请信息或撤销申请。2017年9月30日后,不能更改申请信息或撤销申请。
11.如何查询申请受理情况和申请人积分分值?
2017年10月26日后,申请人在申请平台登陆申请账号,进入“我的申请”查询受理情况和积分分值。
12.如何查询申请人是否进入2017年度入户指标数量范围?
2017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受理机关将通过“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统一公示入围申请人的积分及排名,公示时间为7天。申请人也可登陆申请账号进入“我的申请”查询本人积分以及排名情况。
13.如何进行复核申诉?
如申请人对个人积分存在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登陆申请账号进入“我的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报复核信息并提交相关复核申请材料。复核结果可在公示期结束后7日内,登陆申请平台“我的申请”中查询。
14.何时公布正式入户人员名单?
于2017年11月15日在申请平台“我的申请”公布正式入户人员名单,并将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相关申请人。
15.如何办理落户?
进入正式入户人员名单的申请人,应按照积分入户具体办理要求和流程(详情将在“我的申请”发布),前往公安机关核验相关材料,办理入户手续。
16.申请人年龄如何计算?
2017年9月30日前,男性申请人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女性申请人年龄在50周岁(含)以下。
17.如何理解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网上提交积分入户申请之时,申请人应持有2015年6月1日后向我市公安机关申领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如提交申请时没有申领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可先向我市公安机关申领后,再进行积分入户申请。
18.什么是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
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是指经我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登记确认的具备合法产权的住宅类房产。
19.何种情形视为申请人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
申请人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可视为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
(1)申请人本人拥有房产份额不低于50%;
(2)申请人配偶拥有房产份额不低于50%;
(3)申请人本人和配偶拥有同一房产份额相加不低于50%。
20.以自有住房申请的,需符合什么条件?
以自有住房申请的,申请人在2017年9月30日当日应至少拥有一套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此套房产无具体拥有时间长短要求。同时,申请人当前或曾经拥有一套超过5年的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用于计算积分(拥有时间越长,积分越高。申请人有多套超过5年的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的,仅可选择其中拥有时间最长的一套用于计算积分)。
曾经登记在申请人或配偶名下,且符合《深圳市积分入户办法(试行)》规定的房产权利份额要求的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即使目前已转让、出售等,均视为曾经拥有。
21.租赁住房如何计算积分?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六条规定:房屋租赁关系的设立、变更,当事人应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到区主管机关登记或者备案。申请人以租赁住房计算积分的,租赁时间以市人口和房屋综合管理办公室核算认定的住房租赁登记时间为准。
申请人在进行网上申请时,系统将自动展示申请人本人在我市的租赁登记备案记录。
申请人租住由市住建部门或各区人民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租住时间,纳入租赁住房积分。租赁时间由市住房建设局及各区人民政府协助市人口和房屋综合管理办公室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本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等信息核算认定。无需本人填报相关租赁信息。
22.如何计算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缴交时间?
申请人在2017年9月30日当日的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为在缴状态。同时,申请人在我市累计缴交时间超过5年。申请人补缴形成的参保时间不予计算。
23.申请人的计生情况如何审核?
申请人是否属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情形,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本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等信息进行核实认定。
24.申请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有关说明。
不良信用记录以2017年9月30日当日的状态为准。申请人在此之前,因逾期还款(费、税)等形成的不良信用记录,在2017年9月30日之日前还清欠款(费、税)的,不纳入减分。
个人征信以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核查的个人信用结果为准。
25.排名在指标末位的积分“重分”人员如何解决?
将由市发改部门通过统筹调剂年度计划指标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