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福田区港澳台籍幼升小申请材料
深圳市福田区港澳台籍儿童申请材料
(以2017年为例)
台湾籍儿童
(1)父母及儿童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儿童的户籍誊本原件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父母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必要时要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2)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参照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入学的住房住址证明材料)。
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①由我市规划和国土部门出具的住宅用途的深圳房地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②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登记备案的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必须为整套房屋);
③军产房、合作建房、集资房或其它住房的有效证明文件。
(3)区台办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
港澳籍儿童
(1)儿童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儿童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必要时需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温馨提示:港澳籍儿童身份证件为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亲子关系证明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2)父母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提供深圳市居住证等证明材料。
(3)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参照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入学的住房住址证明材料);
(4)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
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需提供具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功能的有效深圳市劳动保障卡;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免提供在深就业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