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武汉市江汉区常青树实验小学招生公告
	  武汉市常青树实验学校(小学部)
	
	  2017年秋季一年级新生入学公告
	
	  根据市教育局2017年新生入学的相关政策,现将武汉市常青树实验学校小学部2017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报名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服务范围
	
	  常青花园五小区、六小区、十一小区、十二小区。
	
	  二、入学条件
	
	  1.年龄要求: 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
	
	  2. 户籍及房产要求:
	
	  根据2017年全市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政策,以及学校实际办学规模,拟按以下顺序接收2017年一年级新生:
	
	  第一批次:孩子的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房产(房产证、土地证或一手房合同)在学校服务范围内,且房产所有人为孩子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孩子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户口均在学校服务范围内。
	
	  第二批次:孩子的父母(法定监护人)的住房(房产证、土地证或一手房合同)在学校服务范围内,且房产所有人为孩子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孩子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在武汉市。
	
	  第三批次:孩子的父母(法定监护人)的住房(房产证、土地证或一手房合同)在学校服务范围内,且房产所有人为孩子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孩子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户口不在武汉市。
	
	  备注:关于房产的相关说明:
	
	  1.若持有房屋合同必须是新房,且约定交房日期在2017年内。
	
	  2.若是二手房,必须持有房产证、土地证,合同无效。
	
	  3.每户房产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的机会(从2017年8月31日开始执行并纳入时间累积的计算)。
	
	  三、入学办法
	
	  1.网上登记。时间:2017年5月16日—5月24日24:00,网址:http://www.whscqs.com,2017年5月16日正式发布报名系统,请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学生家长如实填写基本信息。
	
	  2.资料准备。
	
	  (1)孩子的父母(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土地证或一手房购买合同(二手房的购买合同无效,必须持有房产证、土地证)
	
	  (2)孩子的父母(法定监护人)结婚证原件
	
	  (3)孩子的父母(法定监护人)及孩子户口
	
	  (4)孩子出生证
	
	  (5)提供近三个月水费、电费、天然气费其中两类单据。
	
	  备注:
	
	  (1)请准备“资料袋”
	
	  (2)所有证件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把相关证件复印件放在一个透明的文件袋里,并在资料袋右上角贴上标签,标签上注明:孩子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所属辖区、户口所在地、联系电话。
	
	  3.审核资料。
	
	  审核时间及地点:
	
	  2017年5月月26日(周六)上午9:00——12:00,请家长带上准备好的上述资料到常青树实验学校初中部(康居三路特1号)一楼大厅进行资料审核。
	
	  ★资料的初审与复审:
	
	  a.初审:(初步确认孩子符合入学年龄及片内生条件)
	
	  学校现场审核证件原件,留存复印件,并给家长开具“资料袋收条”。
	
	  b.复审:学校将家长上交的证件信息登记造册,并及时交由权威部门进行复审,确认证件的真实有效性。
	
	  4. 资格确认。
	
	  经审核资料,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学校将在两周内电话通知家长。
	
	  5.发放《入学通知书》。
	
	  7月3日前(具体时间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家长持“资料袋收条”到校领取《入学通知书》,并领回资料袋。
	
	  五、咨询电话:
	
	  83969002   85688062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武汉市常青树实验学校
	
	  2017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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