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越秀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幼教网整理了关于2017年越秀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希望对上海家长为孩子择校有所帮助。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穗教基教二〔2017〕24号)的要求,为做好2017年越秀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维护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促进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于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且具有越秀区户籍或以下政策性照顾人员:
(一)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条件、唯一居住地在越秀区的随迁子女。
(二)符合条件的越秀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
(三)符合越秀区产业领军人才条件的随迁子女。
二、报名条件及所需材料
(一)具有越秀区户籍并于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需提供适龄幼儿的本区户籍和出生证原件、复印件,幼儿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教育部门办小区配套幼儿园:业主子女需与父(母)同户同住,需提供父(母)房产证或购房协议、户口簿、幼儿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凡业主与户主为祖辈的,需为小孩父母在穗的唯一居住地(由家长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条件的,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4。
(四)符合越秀区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条件的,需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5。
(五)符合越秀区产业领军人才随迁子女条件的,需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6。
三、招生原则
(一)2017年,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面向社会电脑派位的招生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90%,幼儿园自主招生比例为10%。
(二)小区配套幼儿园在按比例面向社会招生的基础上,将优先考虑小区业主适龄子女入园,剩余学位面向社会通过电脑派位进行分配。如小区业主子女报名人数小于该幼儿园招生计划数90%的,全部录取,不足90%的剩余学位面向社会招生,由区教育局组织电脑派位确定录取名单;小区业主子女报名人数等于或大于其招生计划数90%,且小于或等于100%的,全部录取,不需进行电脑派位;小区业主子女报名人数大于其招生计划数100%的,由区教育局组织电脑派位确定录取名单,不再面向社会招生,该幼儿园没有自主招生指标。
(三)区属教育部门办幼儿园面向社会通过电脑派位招生后的剩余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并遵循以下原则:一是解决幼儿园原招生渠道幼儿的入园需求,自主招生名单由幼儿园领导班子集体决定。二是有利于幼儿园健康、稳定发展的原则。
(四)幼儿园招生学位数,按照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第十一条之规定“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3至4周岁)25人”确定。
四、招生工作流程
(一)公布招生方案。
区教育局于4月7日在“越秀教育网”公布越秀区2017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5月5日在“越秀教育网”发布2017年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的招生计划数。
(二)网上(现场)报名时间和方法。
1、7所小区配套幼儿园招生办法:
(1)公告及报名时间:
2017年4月7日由小区配套幼儿园公布招生通知。
2017年4月16—17日现场受理小区业主适龄子女报名。
(2)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①由家长携带幼儿在规定时间内持幼儿及父母的户口薄、身份证、房产证或购房协议原件和复印件前往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②幼儿园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按数据表要求录入幼儿相关信息;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告知家长,不予受理,并指导家长报名参加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的电脑派位或报其他类型幼儿园。)
③4月21日前完成小区业主子女报名资格审核和信息资料录入工作,公布受理报名名单并报送参加电脑派位招生计划数。
4月21日由小区配套幼儿园负责将幼儿的报名信息导入“越秀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招生网上报名”模块数据库。
(3)确定录取名单:
①对小区业主子女报名资格进行复核,于4月21-28日公布受理报名名单。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4月28日上报已被录取的幼儿名单和身份证号码。
②如经复核的小区业主子女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100%的,由区教育局进行电脑派位,不再面向社会招生,该幼儿园没有自主招生指标。小区业主必须选择参加小区配套幼儿园的电脑派位或选择参加区属其他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的电脑派位,即两者选其一,并于4月25日前到幼儿园签名确认,逾期不签名确认的视为参加小区配套幼儿园的电脑派位。确定参加小区配套幼儿园的电脑派位的,由小区配套幼儿园负责将报名信息导入“越秀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招生网上报名”模块数据库。
2、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招生办法:
(1)公告及报名时间:
2017年5月5日由各幼儿园公布招生简章。
2017年5月15—17日幼儿家长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17日下午17:00。
(2)网上报名:
①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家长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登录“越秀教育网”(http://www.gzyxedu.net),进入“越秀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招生网上报名”模块填写幼儿及监护人基本信息和电脑派位报名志愿,进行实名制注册后完成网上报名。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家庭,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拟报名的幼儿园提出申请,由幼儿园提供网上报名服务。
②网上报名只能填报1个志愿。双胞胎(多胞胎)参加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可在以下A、B两种方式中任选其一,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A.一号派位,同园录取。
符合报名资格的双胞胎(多胞胎)网上报名时只填报一张报名表、一个幼儿资料,并登记双胞胎(多胞胎)姓名及身份证号等信息,生成一个随机号码参加电脑派位,一经录取,在幼儿园审核后可办理同园入读手续,相应招生名额在幼儿园原招生计划的基础上增加。对家长分别用双胞胎或多胞胎的不同名字多次进行网上报名并进入拟录取名单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B.多号派位,按实录取。
符合报名资格的双胞胎(多胞胎)网上报名时填报两(多)张报名表、两(多)个幼儿资料,分别生成两(多)个随机号码参加电脑派位,按派位实际结果入园。
在电脑派位前已被越秀区教育部门办小区配套幼儿园确认录取的幼儿,不再参加区其他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报名。越秀区教育部门办小区配套幼儿园须在网上报名开始前登录“越秀教育网”(http://www.gzyxedu.net)的“越秀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招生网上报名”模块上报已被本园录取的幼儿名单及身份证号。
报名完成后,每名幼儿将获得一个报名编号,报名编号仅作为幼儿报名标识,与电脑派位录取无关。
(三)实施电脑派位。
1、5月17日下午17:00网上报名截止,5月19日上午9:30区教育局会对报名数据进行备份,随即启动电脑派位程序,当场公布拟录取幼儿名单,对全程进行现场公证,并于当天在“越秀教育网”发布派位结果,供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查询。
2、电脑派位录取过程如下:
(1)现场导入所有幼儿基本信息和报名志愿信息至派位专用电脑。
(2)随机号码采用国际通用的GUID随机函数算法设计的程序产生。
(3)对已填报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的所有幼儿分别赋予1个随机号码。电脑将填报每一所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志愿的所有幼儿的随机号码从小到大顺序排列产生排位序号。按照排位序号从小到大依次生成拟录取名单,直至完成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招生计划。
(四)审核资格。
1、5月20—22日,由幼儿园现场打印《越秀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报名表》,拟录取幼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持幼儿出生证、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幼儿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保健手册和预防接种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4、5、6),携幼儿前往录取幼儿园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并对报名信息签名确认并注册。
2、5月24—25日,幼儿园对经资格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资料或证明材料不齐全且未按时补齐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录取幼儿园办理现场资格审核的,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资格审核期间产生的空缺名额按排位序号从小到大由后续幼儿依次递补。幼儿园负责通知后续排位序号的幼儿家长,于资格审核及补录期间进行递补录取资格的现场审核和注册,直至额满为止。
(五)公示录取名单。
1、5月27日—6月3日,注册登记结束后的最终录取名单由各幼儿园打印并在园区公示一周。
2、6月中下旬,被录取的幼儿家长按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做好幼儿体检并办理注册手续。
五、工作要求
(一)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要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园信息,为幼儿家长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切实做好招生宣传、政策指引、资格审核和注册入园等日常组织和招生工作。
(二)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要建立和完善招生入学工作的公示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加强招生工作的监控和管理,确保区属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招生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三)被电脑派位录取的幼儿,须由其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出生证、户口簿、父(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及幼儿园要求的有关资料,到拟录取幼儿园办理资格审核和注册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资格审核或未注册登记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四)幼儿监护人须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区属公办幼儿园的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