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市黄浦区入园政策(2)
(2)符合登记要求的非本市户籍儿童家长请于4月17日至5月14日点击“黄浦教育网(www.hpe.cn)-公示公告-幼儿园报名(登记)信息填报入口-中、大班插班-非本市户籍幼儿登记入口”,按照父母居住证办理所在街道选择指定公办幼儿园作为登记点进行网上信息填报(每人只可选择一个登记点,须服从统筹调配),并于5月13日、14日到相应的登记点进行现场确认,所有网上信息填报必须经现场确认后方可生效。已经在我区入园(含民办幼儿园)的儿童原则上不再受理插班登记。
(二)现场确认或现场报名、登记需要材料
现场确认需要家长携幼儿前往。
1、符合报名范围的,在完成网上填报后,在预约的时间段携带儿童户籍证明、房产证、预防接种卡等印证网上信息填报的相关材料供幼儿园确认时审核。
2、符合登记范围的,在网上完成填报后,在预约的时间段按要求携带儿童本人及父母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交登记点审核。(详见附件2、3)
(三)市级示范园仅接受符合报名对象(1)的本区户籍幼儿报名,其他各幼儿园接受本街道符合报名或登记对象的适龄儿童报名或登记。凡报名市级示范园的适龄儿童必须同时在户籍所在街道中的其他幼儿园报名。
六、录取办法
1、根据《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幼儿园(包括公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以及其他类型的幼儿园)不得对要求入园的适龄儿童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园挂钩的考试和测试。
2、市级示范园、民办幼儿园面向全区符合要求的户籍适龄儿童自主招生,采用电脑派位等方法录取。
3、符合报名、登记范围的本区户籍(房产)适龄儿童报名非市示范性公办幼儿园.当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依据一定的条件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排。
4、符合登记范围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按照《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或“黄浦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持证登记打分规定”,父母一方持招生区域内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排;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持证打分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视学额和打分情况有限安排入园。
5、各幼儿园录取工作均不以网上填报信息与现场确认先后作为录取依据,请家长只要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填报信息与现场确认即可。
七、报名登记入口(4月17日开放)
http://yjzs.hpe.cn/yeyzxbm
八、咨询方式
63288532(工作日)
黄浦区教育局
2017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