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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地区中小学招生政策疑问解答汇总(5)

幼教网 2017-11-29 1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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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中段自主招生的录取工作安排在志愿录取批次之前。高中段学校根据自主招生综合评价排名,按学校自主招生计划1至1.5倍的比例择优确定合格名单。中考成绩公布后,分别设定并公布四星级普通高中校和五年制高职校自主招生录取的中考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线)。

  未达到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线的考生、自动放弃录取的考生、自主招生未录取的考生,按照其填报的中考志愿进入志愿录取流程。

  如自主招生计划未完成,则转为该校的统招录取计划。

  二、志愿录取批次

  (一)提前录取——师范教育、普通高中艺术类(专业特长)(两者不得兼报)、课程实验类、江苏省苏州中学。师范教育,苏州幼儿高等师范学校实行统一提前录取。普通高中艺术类、空乘专业、课程实验类的录取,前提是艺术专业(专业特长、英语专项)成绩合格,且填报相应志愿的考生。其中市六中采用艺术专业考试成绩与中考成绩的合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的办法组织实施,市四中按照中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的办法组织实施,市三中采用外语加试成绩与中考成绩的合计总分(中考成绩不低于当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最低控制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的办法组织实施。江苏省苏州中学指标生(不含园区校区)录取采用填报志愿、依据计划、按分录取、社会公示的办法组织实施。其他招生计划采用填报志愿、按分录取的方式进行。

  (二)第一批录取——普通高中、现代职教“3+4”试点项目。一阶段为四星级普通高中指标生录取。设置ABCD四个平行志愿。二阶段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现代职教“3+4”、试点项目。设置ABCD四个平行志愿。

  (三)第二批录取——五年制高职、现代职教“3+3”试点项目。五年制高职,现代职教“3+3”试点项目,苏州技师学院和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七年制“3+2+2”技师班、五年制“3+2”高级技工班录取。设置1个艺术学校招生志愿和3个统招平行志愿,每个统招志愿下面设置5个专业和专业服从;再设置一个其他院校志愿服从。

  三、注册录取批次

  中等职业类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注册入学。采用学校直接注册和开设招生专场相结合的形式录取。采用学校全权负责,招生部门监督的管理模式。

  24、问:2017年苏州市区高中段招生是否继续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特点是什么?

  答:

  2017年苏州市区高中段学校继续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

  四星级普通高中指标生录取时按照四星级普通高中指标生计划总数(不包含苏州中学的指标生计划)不大于1:1.5的比例,划定普通高中指标生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然后将进入最低分数控制线的考生,按照高分到低分排序。从最高分开始,逐分逐个检索每一个考生所填的各平行志愿学校能否被录取。

  四星级普通高中、其他普通高中、现代职教“3+4”试点项目、五年制高职、现代职教“3+3”试点项目、苏州技师学院和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七年制“3+2+2”技师班、五年制“3+2”高级技工班均采用平行志愿录取模式。

  上述学校录取过程中如有同分,则在同分考生中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三科成绩之和仍同分的考生,一并录取。

  25、问:平行志愿与以前的梯度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有什么不同?

  答:

  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梯度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是:“志愿优先,依照分数”。平行志愿按照批次对当批录取分数线上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队,排在队伍前面的考生,拥有优先投档的机会。考生所填报的几个志愿,排列在前面的志愿优先检索、优先投档。也就是说,在平行志愿投档模式中,考生与考生之间,分数(位次)在前的考生先检索投档,分数(位次)在后的考生必须等分数(位次)靠前的考生检索投档结束后才能检索。相对于考生本人的志愿来说,排在前面顺序的志愿优先检索、优先投档。这种平行志愿的投档模式是先看成绩后看志愿,相对于梯度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降低了填报志愿的风险和难度,提高考生志愿的满足率和满意度,维护广大考生的利益,确保考生公平录取。

  26、问:考生如何填报平行志愿?

  答:

  (1)考生和家长应了解各批次有哪些学校,各批次录取的顺序、时间、录取的基本原则与方法。考生和家长还应了解,各校在不同阶段中计划数是不同的。以第一批为例,该批次分两个阶段,四星级高中指标生计划应填在第一阶段中,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等填在第二阶段中。

  (2)虽然平行志愿降低了考生填报志愿的风险,但由于部分考生填报志愿不科学、不合理,所以风险依然存在。建议考生在填报时注意:定位要准确。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报适合的学校。如果考生填报的几所学校志愿定位不准,或者填报的几所学校没有一定的梯度,该生志愿经检索后均不符合投档条件,该生则无法被投档,该考生只能进入下一批次进行投档。

  27、问:今年苏州市区普通高中是否有择校生计划?

  答:

  公办普通高中不再招收择校生。按照《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2]4号)、《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转发〈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教办〔2012〕31号)等文件及2015年度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相关要求,2015起取消 “三限”政策,不再招收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

  28、问:高中段自主招生合格的考生是否肯定能被自主招生录取?

  答:

  不一定。一是自主招生对中考成绩有一定的要求,有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线。中考成绩公布后,分别设定并公布四星级普通高中校和五年制高职校自主招生录取的中考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线)。未达到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线的考生,按照其填报的中考志愿进入志愿录取流程。二是高中段学校根据自主招生综合评价排名,按学校自主招生计划1至1.5倍的比例择优确定合格名单,按公示的综合排名顺序录取,按计划录满为止。

  自主招生的学校按公示名单先后顺序,采用综合排名优先、考生自主选择、按照计划录取的录取模式。

  按综合评价排名顺序,自主招生合格且中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线的考生选择自主招生录取或按志愿录取。

  如果选择自主招生录取,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到自主招生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选择一经确定,不能更改,不再进入志愿录取流程;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自主招生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的考生,即视为自动放弃自主招生录取资格,将按照其填报的中考志愿进入志愿录取流程。

  综合评价排名较后而未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按照其填报的中考志愿进入志愿录取流程。

  29、问:今年中招加分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答:

  (1)少数民族考生,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含台商随行子女)、有香港和澳门地区户籍的考生,录取时加10分投档。

  (2)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获国家级表彰的,录取时加15分投档;获省级表彰的,录取时加10分投档;获市政府表彰的,录取时加5分投档。

  (3)革命烈士子女录取时加30分投档。

  (4)军人子女加分政策根据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江苏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政联〔2012〕9号)和《苏州市人民政府2013年98号专题会议纪要》规定执行。

  (5)体育运动员照顾政策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实施细则》(苏府办〔2012〕222号)文件和苏府办抄〔2014〕13号文件执行。

  若考生具有多项加分条件,则以最高一项计入,不重复加分。

  30、问:如何贯彻《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和《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相关规定?

  答:

  2017年苏州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相关问题处理的通知》、《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和《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的要求,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实施招生入学工作,提高学籍管理信息化水平。

  一是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规定,适龄儿童入学后将获得全国统一的学籍号,学籍号是学籍管理的唯一识别代码,由教育部统一制订下发,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

  二是根据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苏州市中考严格执行考籍与学籍对应的规定,初中毕业生均在学籍所在校参加毕业、升学考试,领取文凭。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与全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实行数据对接,凡在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中处于正常学籍状态的应届学生,都可作为应届考生报名参加高考。

  三是普通高中阶段进一步明确同一招生区域学校之间不得转学、民办学校不得向公办学校转学、低星级学校不得向高星级学校转学。

  四是同一个省辖市范围内的普通高中学校与中等职业学校之间学生可以转学。普通高中学校学生转入中等职业学校仅限高一年级学生,且只能转入中等职业学校三年制专业,并应补学中等职业学校一年级的缺修课程。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转入普通高中学校,其中考成绩须达到转入学校当年录取分数线,并应补学相应的缺修课程。

  五是全面规范外来工子弟学校的学籍管理和办学行为。经苏州市教育局审核备案的外来工子弟学校举办的合格学段即小学的学生纳入学籍管理,学生将获得全国统一的学籍号。苏州市教育局审核备案的外来工子弟学校的非法学段的学生,不再办理学籍注册手续。对于不合格的外来工子弟学校擅自招收的学生不再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31、问:目前苏州的民办教育发展状况如何?

  答:

  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增加受教育机会和选择、分担公共教育经费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14年以来,设立民办教育引导激励资金,2015年市政府颁布了《关于加快发展民办教育的意见》,大力促进民办教育发展。2017年,民办教育引导激励资金达到2650万元,主要用于“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兴办民办学校、提升民办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我市有很多高质量的民办学校,给苏州教育注入了办学活力,为老百姓提供了内涵丰富、特色多元的教育服务,满足家长和孩子更多更个性的要求。

  32、问:苏州市区民办高中如何录取?

  答:

  民办高中继续在市招生工作委员会指导下招生。民办高中在市区的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与公办高中同时公布。民办高中实行自主招生,集中录取。第一次调档时间在提前录取批次录取结束后;第二次调档时间在普通高中与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3+4”试点项目录取结束后;第三次调档时间在五年制高职、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3+3”试点项目、苏州技师学院和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七年制“3+2+2”技师班、五年制“3+2”高级技工班录取结束后。民办学校应严格按照计划规范招生,经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考生录取手续,不得录取已被前一批次学校录取的考生。每批录取结束时向社会公布录取分数线和录取人数。民办高中在苏州市区以外招生,必须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到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33、:2017年苏州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入学招生工作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答:

  (一)幼儿园招生时间

  6月3日—6月5日(周六至周一)

  (二)小学入学报名时间

  5月28日—29日(周日至周一)

  (三)初中入学工作日程

  5月15日起,市区各公办初中统一将本校2017年施教区范围公布在学校校门口和校园网主页醒目处。苏州市教育局、各区教育局和市区公办中小学开通热线咨询电话。

  5月上旬起,苏州教育网(www.szedu.com)开通市直属初中施教区网上查询功能。

  5月8日—12日,市区小学毕业生信息采集审核。

  5月19日—5月26日,地段生学位告知。

  5月22日~6月9日,返苏生报名,在苏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及符合在苏集体户口条件的外地小学毕业生报名。

  6月1日前,各校上报大学区辐射、体艺特色班、其他各类特色班、课程衔接班、实验创新班实施方案。

  6月10日前公布当年度本区(或片区)积分入学准入排名最低分值标准及开放学校可供学位数。

  6月15日前,根据志愿申请学校和积分排名,按街道公示各校积分入学拟录取名单。(市积分办)

  6月30日前,向积分入学录取学生发放入学准入卡及告知书,随迁子女持入学准入卡7月3日到录取学校报名。

  7月5日前,对未进入首批排名名单但符合本区(或片区)准入排名最低分值标准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进行统筹调剂。

  7月1日-5日,完成地段生报名、大学区辐射、体艺特色班、其他各类特色班、课程衔接班、创新实验班报名录取工作。

  7月6日,初中大学区辐射未录取学生回原施教区学校报名。

  8月15日前,各初中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四)高中段招生工作日程

  5月31日—6月4日,考生填报志愿。

  6月17日—6月19日,2016年苏州市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

  6月25日,高中段学校自主招生面试。

  6月30日下午16:00,公布中考成绩。

  7月1日下午5:00前,高中自主招生录取。

  7月上旬,普通高中、现代职教“3+4”试点项目录取。

  7月中旬,五年制高职、现代职教“3+3”试点项目、苏州技师学院和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七年制“3+2+2”技师班、五年制“3+2”高级技工班录取。

  7月中下旬,中等职业类学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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