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宁波宁海县城区学校幼升小招生细则(2)
中小学第1类、第2类对象均不得参加电脑派位。
3.符合县政府人才引进和招商引资等相关政策的,由县城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就读学校。
4.在2016年4月30日后至招生结束前期间,户籍迁入城区学区内的学生,按非本学区生处理,其就读学校由城区招生办公室视学校实际情况统一安排入学。
5.自愿放弃房屋所在学区学校中小学一年级入学资格,就读于民办学校或外地学校,后又转回学区学校的,按非本学区生处理。应对照城区学校转学条件,经城区招生办公室审核后,由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根据各校学额情况统一安排入学。
新生入学名单由城区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示5天。入学通知书由录取学校发放。
三、特殊房产规定
中小学第1、2类为特殊房产的招生对象,经招生办公室调查确认后,按以下规定入学:
1.在2014年3月10日之前,学生的父母拥有房屋共有权50%以上(含50%)的,或者在2014年3月10日之后,学生的父母拥有房屋共有权50%以上(不含50%)的,以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所在地及录取顺序安排入学。
2.学生的父母房屋是集体土地未转户的,须提供出让方的土地证、房屋买卖合同等相关材料和近六个月水费、电费缴费发票与开户合同。经调查属实的,以房屋所在地及录取顺序安排入学。
3.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并且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学区内房产的入学对象,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权证所在地及录取顺序安排入学。
4.一类学生父母在城区学区内无房产的,以户口所在地及录取顺序安排入学。
四、报名办法
城区公办中小学报名登记采取常态报名与分批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常态报名从报名启动到报名结束,家长可持相关证件到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分批报名分小学、初中两个阶段。报名登记工作在城区招生办公室指导下,由城区各幼儿园、小学分别把小学、初中报名登记信息通知给家长。符合招生条件的学生,由家长持相关证件到城区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具体报名时间安排如下:
1.小学:第一批为县中心幼儿园及辅导片各民办幼儿园、县实验幼儿园及辅导片各民办幼儿园(4月中上旬);第二批为跃龙幼儿园及辅导片各民办幼儿园、六一幼儿园及辅导片各民办幼儿园(4月中下旬)。其它各类幼儿园与非在园的适龄儿童4月份同步进行。报名对象为符合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2.初中:第一批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各校区(5月中上旬);第二批为潘天寿小学、城中小学、城东小学、华山小学、星海小学、桃源小学、山水小学、回浦小学、水车小学(5月中下旬)。其它各类小学毕业生5月份同步进行。报名对象为符合初中一年级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五、提供材料
新生监护人根据招生条件,携带相关材料到城区招生办公室进行预约报名登记,并填写《宁海县城区2016年中小学划片招生报名登记卡》。各类材料由城区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查验。
1.在办理城区中小学划片招生预约报名登记手续时要提供以下材料,其中:
第1类对象,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
第2类对象,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镇乡(街道)政府出具的无违反生育政策生育多孩情况证明(原件);
第3类对象,若父母是办厂或经商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纳税证明(原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镇乡(街道)政府出具的无违反生育政策生育多孩情况证明(原件);若父母是务工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务工单位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单位缴纳的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证(原件和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镇乡(街道)政府出具的无违反生育政策生育多孩情况证明(原件)。县外社保的要同时提供参保证明与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或个人账户结算清单(原件),县内社保参保情况以查验为准。
参加初中预约报名登记的要提供小学毕业学校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原件),参加小学预约报名登记的要提供《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2.在办理城区中小学入学报名注册手续时,凭各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注册手续。
对新生监护人伪造证件或隐瞒事实的,取消新生学区或进城就读资格,并报有关部门查处;对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伪造证件或隐瞒事实的,由县监察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查处。
六、报名地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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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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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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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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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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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小学一年级招生条件的6周岁适龄儿童(报名时间4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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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义务教育段城区学校招生办公室(气象北路
153—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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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589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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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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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初中一年级招生条件的2016年小学毕业生(报名时间5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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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学区范围
(一)城区各公办小学学区地段范围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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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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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区 地 段 范 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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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区地图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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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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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桥
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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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桃源北路以西(时代大道路口至赵家村)
南:时代大道南转兴宁中路西连檀树路北转金檀路西连梁山头以北(桃源北路口至金檀路口)
西:至上金山脚、阳光小区、金檀路
北:至赵家村、笆弄头村连高速公路西转金水西路、金山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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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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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加:桥下潘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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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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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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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区区块一:
东:桃源中路以西(时代大道口至外环路口)
南:外环路以北
西:兴宁中路以东(时代大道口至外环路口)
北:时代大道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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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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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区区块二:
东:兴宁中路以西(檀树路口至乌石路口)
南:乌石路以北
西:至檀树头山脚
北:檀树路北转金檀路西连梁山头以南(兴宁中路口至檀香路
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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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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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加:新建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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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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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天寿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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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区区块一:
东:桃源中路以西(外环路口至中山路口)
南:中山中路以北
西:兴宁中路以东(外环路口至中山路口)
北:外环路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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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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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区区块二:
东:兴宁中路以西(乌石路口至天寿西路口)
南:天寿西路以北
西:乌石山至水务集团以东
北:乌石路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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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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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加:檀树头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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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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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
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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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区区块一:
东:靖海路东转人民大道北连东海路以西(中山东路口至环城北路口)
南:北大街、环城北路以北(兴宁中路口至靖海路口)
西:兴宁南路以东(中山中路口至北大街路口)
北:中山中路、中山东路以南(兴宁中路至东海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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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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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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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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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区 地 段 范 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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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区地图
编号
|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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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
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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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区区块二:
东:兴宁中路、兴宁南路以西(天寿西路口至车河路口)
南:车河路北转山河路西连中山西路以北
西:山河岭以东
北:天寿西路、水务集团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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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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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加:坦坑、汪家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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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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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山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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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海中路西转时代东路再北转海锦苑小区西以西(金水东路口至人民大道口)
南:人民大道北转东海路西连中山东路以北(桃源中路口至
兴海中路口)
西:桃源北路、桃源中路东转中山东路南连东海路以东(金水东路口至人民大道路口)
北:金水东路南转海锦苑小区西东连时代东路以南(桃源北路口至兴海北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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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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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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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海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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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白峤、雪坡、岙里各村
南:老白峤岭公路以北
西:桃源北路东转金水东路南连海锦苑小区西再东转时代东路南连兴海中路以东(下洋吴至人民路口)
北:至唐安李、竹口储、杨家、下洋吴、钱岙、西岙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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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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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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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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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区区块一:
东:至环城北路口与东大街交叉口
南:中大街、东大街以北
西:兴宁南路以东(北大街口至中大街口)
北:北大街、环城北路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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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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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区区块二:
东:兴海南路以西(人民大道口至东郊路口)
南:环城北路、东郊路以北(靖海路口至兴海南路口)
西:靖海路以东
北:人民大道以南(靖海路口至兴海南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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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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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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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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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区 地 段 范 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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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区地图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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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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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东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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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岭脚村山脚
南:至屠岙胡、屠岙蔡、马婆园、石舌章、赵家山、双溪、大
路李、下陈、草坛头、上枫槎、下枫槎各村
西:桃源南路、跃龙山路以东(东大街口至跃龙山桥口)
北:东大街、东郊路北转兴海南路东连老白桥岭公路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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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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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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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
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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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桃源南路、跃龙山路以西(中大街路口至飞凤山公园口)
南:至范家、草湖、项家、凌塘、前洋、岭头、溪南刘、溪南许、罗家各村
西:西郊路以东
北:中大街、西大街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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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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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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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西
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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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宁南路以西(车河路口至西大街口)
南:西大街、西郊路以北
西:至松竹新村、西城国际、黄泥山
北:车河路北转山河路西连中山西路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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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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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定初中适用于跃龙中学、城关中学、星海中学、潘天寿中学、桃源中学;小学适用于实验校区、城南校区、城西校区、金桥校区,潘天寿小学、银河小学、华山小学、城中小学、城东小学、星海小学。具体由宁海县义务教育段城区学校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