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西安市阎良区幼升小入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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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良区2017年小学新生入学公告
为做好我区2017年小学新生入学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家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和西安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小学新生入学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学对象
小学一年级的入学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阎良区户籍儿童和符合准入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外地政策照顾类人员子女。
二、学区划分
(一)镇街小学学区划分。振兴、北屯、新兴、关山、武屯等五镇街各小学的学区范围由镇街中心小学依据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照街道、村组具体划定并公告家长。
(二)城区小学学区划分。
阎良一校:人民路以北、前进路以南、公园街以东、倚天路以西居住的阎良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新华路街办麻张村(大良、麻张、罗家、柳家)适龄儿童;前进路以北、铁路以南、筑城国际花园小区及小区以东居住的阎良城区户籍适龄儿童;人民路以北、铁路以南、公园街以东、润天路以西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前进路以北、铁路以南、胜利路以东、公园街以西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阎良二小:凤凰路街办凤凰村适龄儿童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凤凰路街办安芦、南孙、三合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人民路以北、铁路以南、胜利路以西、西沃北路以东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西飞一小:人民路以北、铁路以南、西飞铁路专线以东、胜利路以西居住的阎良城区户籍适龄儿童(不含凤凰村);前进路以北、铁路以南、胜利路以东、金松新天地小区及小区以西居住的阎良城区户籍适龄儿童(不含新华路街办各村);
人民路以北、前进路以南、胜利路以东、公园街以西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西飞二小:人民路以南、公园南街以东居住的阎良城区户籍适龄儿童(不含新华路街办各村);人民路以北、前进路以南、倚天路以东居住的阎良城区户籍适龄儿童(不含新华路街办各村);人民路以南、公园南街以东、科研巷以西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西飞四小:人民路以南、公园南街以西、西飞铁路专线以东居住的阎良城区户籍适龄儿童(不含凤凰路街办各村);人民路以北、前进路以南、胜利路以东、公园街以西居住的阎良城区户籍适龄儿童;人民路以南、公园南街以西、西飞铁路专线以东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迎宾小学:西飞铁路专线以西、迎宾路以东、前进路以南居住的阎良城区户籍适龄儿童(不含凤凰村);凤凰路街办安芦、南孙、三合、三贤村的适龄儿童;人民西路以南、蓝天路以北、迎宾路以西、西沃南路以东、西雅图小区以东居住的阎良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西飞铁路专线以西、人民西路以南、迎宾路以东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新华中心小学:新华路街办农兴村、绳张村适龄儿童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铁路以南、润天路以东、人民路以北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含麻张村罗家组、麻张组、柳家组);人民路以南、科研巷以东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凤凰中心小学:铁路以北凤凰路街办辖区(阎良村、断垣村、公园道1号小区、航城佳苑小区、铁路道北小区等)适龄儿童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振兴聚宝小学:西沃路以西、铁路以南振兴辖区适龄儿童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西安航空基地第一小学:航空基地管委会辖区内(北至翠林路、南至蓝天三路、东至迎宾大道、西至航空七路)适龄儿童,辖区内住宅小区业主子女;在航空基地工作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注:阎良城区户籍是指户口在我区胜利路派出所、凌云路派出所和阎良派出所。
三、入学程序及时间安排
入学程序为公布学区、学校登记、领取入学通知书和入学注册四个步骤。
(一)公布学区。通过张贴公告、网上公示、发放资料等方式公布学区划分方案,深入开展义务教育入学宣传,做到家喻户晓。时间安排为5月22日中午12点至31日。
(二)学校登记。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其家长凭规定的有效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学区学校进行登记,申请学位。未按规定时间到学区学校登记者,后果自负。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登记者,由家长向学区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延缓登记时间。凡不符合我区新生入学规定的学生,应返回其户籍所在地办理登记入学。
1.五镇街小学登记时间:6月10日至18日,具体时间由各镇街中心小学安排并公告家长。
2.城区小学登记时间:6月10日至11日阎良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到学区学校登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于6月12-14日登录西安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www.xaywjy.com)提交报名信息(申请账号→登录系统→填写信息→核对→提交→打印入学信息采集表),6月17-18日到划定学校登记审查证件。
(三)领取《入学通知书》,确认学位。学校审查家长所提供的证件,符合入学条件者报区教育局审核后,发给《西安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7月5日前适龄儿童家长到登记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并办理认定学位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到登记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和确认学位者,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去领取者,由家长向登记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延缓领取《入学通知书》及确认学位时间。
(四)入学注册。家长凭学校所发入学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办理子女报名注册手续,9月1日正式上课。
四、登记需提供的证件(所提供证件以2017年5月31日以前办理为准)
依据《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17〕36号)精神,小学新生入学登记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
(一)阎良户籍适龄儿童登记时,需提供:
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全家户口簿、适龄儿童父母身份证。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登记时,需提供:
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的阎良区居住证或在阎良区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其中,非我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提供阎良区居住证;周至县、蓝田县、户县户籍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由社区办理的阎良区居住证明(含房主的房产证、租房合同)。
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原籍户籍证明及父母的身份证,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
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A.务工:务工者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合法的劳动务工合同及近半年工资证明(加盖务工单位财务章)或银行出具的工资流水单(加盖银行公章);
B.开店:所开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近半年的税务发票或免税证明(税务部门出具)。
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特此公告
西安市阎良区教育局
2017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