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合肥市高刘小学幼升小招生工作实施方案(2)
5.房产和户籍不统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7月11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实际居住材料等,若在我区经商或务工,可提供经商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等材料,到房产证或户口簿地址就近的学校办理材料审核、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条件的由学校招生办统筹安排至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6.其他特殊群体的学生,按区相关招生文件精神执行。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统一协调,顺利完成学校2016年招生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高刘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付世平
副组长:李成宏孟利张玲
成员:学校二级机构全体成员,洪店、河东、周祠教学点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设在教导处,负责协调和监督招生工作。
主任:孟利(兼)
副主任:张存瑞
成员:吴化国、李方锐、李先友、王锐锋、孔令成,郑学兵、罗志静(洪店)、潘端宏(河东)、李厚华(周祠)、张俊和(附属幼儿园)
四、相关要求
(一)强化招生工作的依法依规意识和大局观念。
学校招生工作服从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协调,顾全大局、精心组织、规范操作,确保顺利完成我校今年招生任务。学校不跨行政区招生,不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要通过学籍系统控制学校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得突破省定班额标准。学校严格实行“阳光分班”,不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各种形式的实验班、特色班等。
(二)加大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学校通过学校宣传栏、家长会、门户网站等新媒体,向社会公布本校的学区划分、入学条件、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投诉电话等相关信息,让家长和社会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和招生程序,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学校在招生中进一步加强行风和师德建设,坚决制止任何形式的乱收费行为,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支持和理解;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增强招生工作的服务意识。学校要进一步增强招生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对群众反映的子女入学问题,要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及时处理,不推诿,不扯皮。对于发现的矛盾和问题,要及时化解,遇到难以解决的招生问题要及时上报,切实维护招生秩序。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要遵守招生纪律,坚持招生原则,维护教育形象,自觉排除干扰,勤政廉政,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四)完善招生工作的监察机制。学校将进一步完善招生监察工作机制,进行全程性监控,确保招生入学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落实问责制度,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
合肥市高刘小学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