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包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2)
小学招生报名时间,全区统一为7月1日-2日;补报名时间为7月6日。
各小学于6月10日前将本校细化的学区图和招生启事送区招办审核备案,并在招生前一周向社会张榜公布,各校不得提前或推迟招生。(学区图以区招办公布为准)
(二)公办初中招生
小学毕业生集体报名:全区统一报名时间为6月20日—22日。凡有小学毕业生的学校,以校为单位,按规定时间到区招办集体办理报名手续。
小学毕业生单独报名:户籍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地址在我区的小学毕业生,在外区或外地就读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如回我区就读初中,报名须出具以下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户口簿;
3、房产证;
4、毕业学校盖章的学籍表;
5、一张一寸半身脱帽彩色照片。
6月26日—27日两天,单报生到区招办临时报名地点合肥市48中学望湖校区(包河大道和祁门路交口向西200米,路南。)办理单独报名手续。补报名时间为7月3日。
(三)其他招生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
我区2017年7月8日前公布接收随迁子女中小学名单和招生指南,咨询、报名时间统一为7月12日—16日、26日—28日。 对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实现“同城待遇”和“零障碍”,统筹安排入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以下材料:
(1)经商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居住证(持证居住满1年);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升入初中的学生要提供小学毕业学校盖章的学籍表。
2、初中特长生招生
根据省教育厅皖教秘基〔2012〕41号文件精神,我区46中、48中可在本辖区内招收体育和艺术特长生,特长生招收人数比例不超过全区当年初中总招生人数的5%。46中、48中特长生招生方案通过包河区教育体育网和46中、48中校园网及时向社会公布。
3、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各中小学不得拒绝接收学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三类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要积极引导动员学区内视障、听障儿童到合肥特殊教育中心就读。
太湖路小学继续开设“智障儿童辅读班”,面对全区招收智障儿童。屯溪路小学教育集团(金斗路小学)设立“包河区特殊教育研究中心”,面对滨湖新区招收智障儿童。
4、民办初中招生
民办学校招生报名时间为6月10日—11日,6月22日前完成录取工作。
合肥滨湖寿春中学、合肥包河大地中学和合肥新康中学的招生办法、招生计划、招生广告及招生简章须5月30日前报区招办审核备案,其招生简章须在包河区教育体育网上提前向社会公告。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须含以下内容:学校的简要情况(含学校的性质),办学地址,批准办学文号或办学许可证号,招生对象,招生层次及分类招生人数,经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及其他杂费的收费标准等。民办学校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依规实行自主报名、免试入学。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新生。严禁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严禁超计划招生和超班额招生,严禁虚假宣传,欺骗学生和家长。坚决杜绝民办学校招生无序竞争、抢夺生源、重复招生和乱收费等不当行为。对违规招生行为将依法纠正,限期整改,对造成恶劣影响的,停止其招生或按10%的比例减少其下一年招生计划,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5、各校要高度关注女童入学问题,确保女童依法完成义务教育,要切实保障少数民族及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时接受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