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通市崇川区幼升小招生简章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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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崇川区招生简章详解
一. 报名条件
1.年龄要求:小学入学年龄为六周岁(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南通市中小学学籍管理现已进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幼升小入学年龄严卡,即使差一天学籍管理系统都会因为年龄不符合标准,将学生的学籍自动弹出因而学校不得招收不足龄学生入学。
2. 户籍要求:
在学生划片入学方面,适龄儿童的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相统一;坚持户籍与实际居住地相统一,在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
3. 合法固定住所确认依据:
有的人家有多套房,有的人家房屋拆迁了,那么合法固定住所究竟如何确认?
教育部门依据5种情况,作了相关说明。
(1)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的住宅房屋产权证为依据。
(2)城市建设的房屋拆迁者,入学安排按照:
①拆迁户,按安置地安排入学,一年内也可凭拆迁协议按原址安排;
②临时性过渡住所,不作为安排入学依据。
(3)有多套住房的,按学生监护人提供的实际居住的住房产权证报名入学。
(4)父母确无住房,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且三代户口同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址地,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址入学的,须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父母无住房证明。
(5)私租房居住的无房户子女,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入学。
公租房居住的无房户子女,父母和子女户口必须在该实际居住地,须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父母无住房证明和一年以上的水电发票。
(6)其它情况由基教科统筹落实就读学校。
4.其他特殊情况:
(1)残疾适龄儿童:对各类残疾适龄儿童,学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残疾人保障法》的规定,妥善做好他们的随班就读入学工作。特教中心同时接受新生报名,没有丧失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残疾儿童为正常招生对象,其入学政策年龄可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
(2)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凡具备“稳定住所、稳定就业和稳定收入”三项必备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可在崇川区小学入学。流动人口子女到崇川区属小学就读,由其父母或其父母委托经公证处公证的法定监护人,向相关小学提出申请,并按其务工性质提供相关材料:①户口簿;②经核签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监护人《居住证》;③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监护人工商营业执照,在本地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半年以上的证明;④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符合生育政策规定的有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