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通市崇川区幼升小招生工作意见(2)
六.施教区范围
详见附件。
七.招生要求
各校要按照"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义务教育的目标,持续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广泛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周密组织,精心安排,规范操作,确保今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要依法保证施教区内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
1.加强领导。各教育集团、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具体责任人。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管理与监督,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机制,严格遵守招生纪律。要建立招生工作监督机制,向社会公布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2.严肃纪律。各校要严格按照政策要求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要严格按照施教区范围招收适龄儿童入学,不得招收施教区外的儿童,更不得招收崇川区以外的邻区儿童。各学校应当接受具有普通学习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如情况特殊,可以按相关程序到南通特殊教育中心报名入学。继续实行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绿色通道",确保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员子女就读,学额已满学校要积极疏导流动人员子女监护人到周边学校咨询、报名。对招生中出现的矛盾,不得推诿,能解决的立即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应耐心向家长做好解释工作。招生中,区局协调的具体问题,由基教科出具学龄儿童入学派遣单,各校必须按派遣单要求执行。实行招生工作报告制度,对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的人员,将进行严肃处理。
3.规范办学。各校不得招收不足六周岁的儿童入学。要做到阳光编班,新生入学编班程序必须公正合理,公开透明,保证各班的学额数量、教师配备、教学条件公平均衡。严禁举办各种名义的"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要严格控制现有班额严重超标学校招生人数,今年起,起始年级不得出现大班额现象。
4.做好宣传。各校要认真做好招生信息发布和政策宣传工作。要按照招生工作文件的精神,向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保持招生的稳定。要充分利用崇川教育网 、校园网站、校门前公示及微信、微博等平台,主动对接相关学前教育机构和社区,及时发布招生相关信息,解读招生入学有关政策,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为招生工作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对招生信息发布的管理,设立招生咨询电话,确保招生宣传口径一致,审慎发布招生信息,确保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政策性强,涉及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教育行风,关系到教育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招生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全局意识、法规意识、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要本着相互支持、共同配合的原则,从大局出发,协同排难,妥善解决好学生入学问题,确保今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规范有序。
招生咨询电话:85797070、85797071、85787068
招生监督举报电话:85797063
附件:2017年崇川区小学施教区
崇川区教育体育局
2017年6月16日
抄 送:市教育局办公室、市教育局基教处、崇川区政府办公室、
杨春红副区长
崇川区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7年6月16日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