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合肥市各区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入学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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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庐阳区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入学须知
为方便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特编印《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入学须知》。
一、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的材料
(1)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经商或务工证明:经商企业人员出示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法的劳动合同。
(2)居住证: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居住证,其中一方需在我区持证连续居住1年以上(含1年)。
(3)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4)上小学一年级的学生,须是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除提供上述三项证明材料外,并需出具儿童出生证、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单位查验盖章)。非起始年级学生,应出具原就读学校盖章的学籍表。
二、办理时间:2017年7月12日至16日,补报名7月26日至28日。
三、办理地点:区招生办各报名点(19中、36中、钢铁新村小学、五一小学、四河小学、逍遥津小学金都华庭校区、六安路小学荣城花园分校、跃进小学、大杨中心小学)。
四、公布分配去向时间:2017年8月29日。
五、入学报名时间:2017年8月30日。
咨询电话:0551—65699982、65551770—8800及各定点学校咨询电话。
合肥市庐阳区教育体育局招生办公室
2017年6月1日
蜀山区2017年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指南
根据《合肥市 2017 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合教〔2017〕103号)及《蜀山区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蜀政办〔2017〕23号)文件精神,请您按照如下提示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一、所需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蜀山区的有效居住证(持证居住满1年);
(2)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的经商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
(3)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和身份证;
(4)小学一年级新生,应出具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初一新生,应出具学籍表(毕业学校须盖章)。